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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因租屋糾紛刺死房東 法院:涉犯殺人罪嫌有逃亡疑慮裁定羈押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前表示,有房客不滿房東將其承租的套房租給他人,雙方一言不和,便持刀朝房東猛刺後騎車逃逸,房東經送醫急救宣告不治;該署認其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新北地檢署指出,轄區內有男子返回租屋處時,發現門鎖被更換,要求將房門打開卻遭房東以沒付房租為由,拒絕幫他開門,並表示已有別的房客入住,男子憤而騎車到附近購買水果刀後再返回租屋處,持刀朝房東刺去後逃逸,而房東因失血過多,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殺人者,依刑法第271條規定,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警方積極追緝下,男子遭逮捕後坦承與房東發生口角後一時衝動行兇,因此依殺人罪嫌將移送。檢方認為男子涉嫌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疑慮,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新北地院表示,男子涉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考量其犯後即離開現場並藏匿兇刀,主觀上具有規避罪責、逃避追訴,且設籍於戶政事務所,原租屋處經被害人拒絕承租後,無固定居所,有事實足認有逃亡疑慮,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裁定羈押。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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