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8-9-4
- 最後登錄
- 2024-11-13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5424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7461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營業秘密法》有啥秘密?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告訴你
民眾網 2022/02/24 13:24
【民眾網綜合報導】
《營業秘密法》所謂的秘密,需具有多高的經濟價值,才能稱得上是「營業秘密」呢?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投書網路媒體ETtoday新聞雲,為讀者解答。以下為他投書內容:
「噓,我跟你說一個秘密,你不要告訴別人喔」這是一句你我生活上經常聽見的耳邊叮嚀,而這樣口耳相傳的「秘密」守得住嗎?這個傳來傳去的「秘密」,還會是秘密嗎?
既然秘密是需要被守住的,那該如何守住這個秘密就顯得格外重要,而具有高度經濟價值的秘密,要如何才能稱得上是「營業秘密」呢?這樣具保密性要求的營業秘密,又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呢?這時候就應該來看一看我國《營業秘密法》如何規定了。
我國最新的《營業秘密法》在2020年1月15日修正公布,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也就是說,當我們要主張這個秘密是營業秘密時,必須符合法律的三要件:1.資訊的非公開性:資訊內容並不是一般參與這個行業的人所普遍週知的事項;2.資訊秘密性的經濟價值:資訊保密而具有秘密性的時候,能帶給企業經營者優勢的經濟效益;3.合理保密措施:資訊的持有管理者,對於保密資訊的管理及運用採取一定強度的管理保護措施。
因此,當我們的生產、銷售、經營等具秘密性的資訊符合《營業秘密法》所規範的三要件之後,就能稱之為「營業秘密」,而直接受到《營業秘密法》的保護,對於有心侵害營業秘密之人就能產生一定的嚇阻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營業秘密法》的修正還導入「偵查保密令」制度,讓營業秘密受到侵害的企業主,不用再擔心提出刑事訴訟,案件進入偵查階段之後,會讓已經受到侵害的營業秘密遭到二次侵害,而能有效的強化對於營業秘密的保護。看到這裡,手中握有生產、經營、銷售等優勢經濟價值資訊的企業主們,還不趕快檢視一下是否已經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用來保護自己的營業秘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