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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的申請次數為 12 次 教育部通過草案
教育部日前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條文修正草案」,放寬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及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的申請次數,以達到全面協助就學貸款人的目標。
教育部表示,為配合支持生育政策,草案提高現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在學期間免利息的家庭年所得門檻為新台幣一百二十萬。草案將申貸家庭年所得門檻納入撫育子女數考量,若有兩名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不論是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家庭年所得放寬至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均可申貸,在學期間免利息。若有三名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的話,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貸,在學期間亦免利息。若未符前述資格,但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兩名者,利息自負。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為協助青年減輕還款負擔,放寬就學貸款緩繳本金之緩繳期間,將現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10條第3項所規定的收入未達一定金額,由現行的月收入未達四萬元,放寬至月收入未達五萬元均可申請放寬緩繳本息。且每增加養育一名子女,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一萬元。
此外,草案放寬現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11條第2項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的申請次數,由每次一年最多八年增加為十二年,使法規定符合現行信保基金實務運作法律關係。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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