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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勞動部啟動 113 年春安勞檢 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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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30 00:27: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勞動部啟動 113 年春安勞檢 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

勞動部於一月十五日啟動為期四十一天的「一百十三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強力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以預防高危險行業於年度歲修或因趕工作業,致疏忽作業安全而產生危險,或因個別產業旺季增加勞工工時,提高過勞風險。

勞動部指出,部分行業每當年終及春節期間常較平時忙碌,雇主對於安全衛生設施、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的要求,更不能輕忽,尤其使用數量眾多的危險性設備及危害性化學品的工廠,歲修期間勢必升高災害風險;有關電廠、鋼鐵廠運維及歲修作業、年節燈會等活動的舞台搭拆、營造工地趕工,勞工常面臨墜落、倒崩塌等災害風險。

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及其各級主管應加強歲修及作業進度的安全管理,於春安期間將實施勞動檢查,就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與工資、工時及休假等,列為檢查重點項目,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災害預防機制及確保勞工權益,同時辦理宣導,以提升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每項可處兩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規定,每項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者,將立即停工。

勞動部最後更呼籲,事業單位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雇主在此歲末年終期間,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進度時,對於職場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若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等需求,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2條等相關規定,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闔家共度年節假期。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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