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39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被保險人於退保後 1 年內生產 仍得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藝術之星 美食達人勳章 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5-8 01:02:1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被保險人於退保後 1 年內生產 仍得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衛生福利部日前表示,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退保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衛福部指出,為增進國保育齡婦女給付權益及健康照護,並落實鼓勵生育政策,避免不同社會保險制度於法規適用出現銜接之漏洞問題,參照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5日衛部保1131260206函,國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退保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得依國民年金法第32條之1規定請領生育給付;並適用同法第28條規定,自該函釋發文之日起五年內追溯發給。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6 06:38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