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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長達7年 名嘴點出關鍵問題!網友:作法太粗糙
院方指出,由於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必要,並考量楊男的具保金額,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法院提到「本案之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之必要」,既然發生這麼久了,還有監聽與蒐證照片,為何要等到賴總統上任之後才啟動?
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看法:「我也是有同樣的疑問」、「你問到關鍵了」、「做的太粗糙了」、「有些事情說破了,懂得都懂」、「而且還剛好選在他生日這天」、「養案啊!需要時拿來用用」、「檢察官已經查7年,結果法官跟你講一句無犯罪事實,能不氣炸嗎?當然抗告啊。」
什麼案子要養七年民進黨可以說明一下嗎?
而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卻是即報即偵辨.
唯有馬英九官司打到三審定讞.
而民進黨其它官員的首長特別費卻連一審判決都沒有出爐.
這什麼道理???民進黨執政司法就玄妙無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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