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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地藏王廟
類別:古蹟 級別:縣(市)定古蹟 種類:寺廟
現況地址:彰化縣鹿港鎮街尾里力行街2號
指定理由:
1.根據現存於鹿港天后宮的「重修鹿港聖母宮碑記」記載,地藏王廟於清嘉慶20年(西元1815年),由鹿港八郊以重建天后宮餘資,撥銀建廟,由此項記載得知地藏王廟迄今有一百九十年的歷史。
2.鹿港以北有天后宮,南據地藏王廟,代表鹿港南北一司天、一司地的聚落族群信仰觀。地藏王之信仰在鹿港深受重視,可說是從早期就關係著鹿港移民、宗教、信仰而深具歷史意義的古廟。
簡介:
鹿港地藏王廟創建於清初,卻未無任何佐證的文獻資料,而現存於鹿港天后宮的「重修鹿港聖母宮碑」記載,嘉慶20年(西元1815年)由八郊及地方士紳重修鹿港天后宮時,以部份的捐銀重修地藏王廟,此次修護共計花費壹千貳佰餘元,現今廟宇的基本格局即為當時重建的原型。光緒4年(西元1878年)地藏王廟曾重修,廟內保存光緒4年「天竺尊嚴」匾。
據「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知地藏王廟作為閣港廟,事與鹿港郊商關聯甚深。「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內文紀錄聖母廟、地藏王廟、大眾廟的收支均由紳商管理,因此不僅收骨骸、施棺木、置義塚是鹿港官紳施善教化事業內容之一,並且地方宮廟經營也當為支撐他們教化事業的礎石。當中鹿港地區之大眾廟與地藏王廟又都與收遺骸、置義塚有著連帶性關係,對紳商而言,無論基於公共衛生需求,或是導因於個人精神需要「積陰德種福田」,進一步介入與民眾心理關係緊密的信仰生活,對官紳而言,都有其必要性,並且施善教化事業最終成果都有助於鹿港地區社會秩序的穩定化,因此紳商參與地藏王廟與大眾廟的修築也是自然之事。
日治時期,日人於地藏王廟內設置國語(日語)傳習所,明治30年(西元1897年)才將國語傳習所遷至彰化孔子廟。戰後,地藏王廟曾於民國49年(西元1960年)重修神房、正殿,民國60年(西元1971年)再修兩廊,並聘請鹿港書法家施文炳、施招澤等人,於木屏揮毫,增添廟宇的文風。
地藏王廟主祀地藏菩薩,從祀境主公、註生娘娘與十殿閻羅。民國74年(西元1985年)經指定為第三級古蹟,民國86年(西元1997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修訂後指定為縣定古蹟,民國88年(西元1999年)由政府撥款修復,同年5月11日開工,期間歷經九二一地震,至民國92年(西元2003年)復工,民國93年(西元2004年)11月10日完成廟宇的修復,同年11月17日舉行入火安座大典,並舉行三天的水陸法會。民國105年(西元2016年)因地藏王廟彩繪、石地板與外牆陸續龜裂,後進行修復規劃,於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進行彩繪修復工作。
(彰化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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