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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幼兒園性侵犯判28年 家長:應無期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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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8-19 11:52:0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48787/

更新:2024年08月18日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北市幼兒園性侵犯毛畯珅首波犯行遭判刑28年,部分受害者家屬發出6項聲明,雖然感謝法官在審判過程中的努力,但認為毛男應被判無期徒刑,且不能減刑或假釋;且懷疑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內有教職人員知情未報,呼籲檢方不應輕縱。

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遭控性侵、猥褻幼童,受害人數超過20人,甚至遭查出持有六百多部幼童性私密影片,台北地方法院16日針對其中6名受害幼童部分進行首波宣判,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52年6個月,合併應執行28年。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代發部分家長聲明,首先對於毛男未被判處無期徒刑表達不滿,呼籲二審法官不要讓他減刑或假釋。其次,家長們懷疑,園內教職人員應該知情但未報,這種行為等同於隱匿和包庇;雖然幼兒園師資不足,但希望法院及檢察官不要縱放知情不報人員;教育部也應重新檢視通報的定義,避免知情未報的教保服務人員逃脫懲處。
由於幼童無法了解或同意性自主,家長們主張,未來若再有兒少性侵案件,檢警應第一時間扣押行為人的手機及3C產品。家長們也在聲明中建議,入職教職場域應繳納「良民證」,申請人若有案在身應即時註記,避免不肖之人流竄。

林月琴也認為,毛男行徑應獲得合理刑罰,她也會繼續追蹤此案是否有隱匿、包庇、共犯之結構問題,並與中央部會商討通報定義、處置SOP,避免任何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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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兒少受虐、性侵的事件層出不窮,除了加重刑責之外,政府應該要擬定更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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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8-19 15:26:27 |只看該作者
大人性侵小孩子為什麼不判終身監禁啊,還要放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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