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地方的迎來送往風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這其中,除了官本位的觀念作祟,也有承繼傳統餘緒的因素。
正視現實的人都知道,如今地方的迎來送往風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這其中,除了官本位的觀念作祟,也有承繼傳統餘緒的因素。
宋人《燕翼貽謀錄》載:“國初,士大夫往往久任,亦罕送迎,小官到罷,多芒履策杖以行,婦女乘驢已為過矣。”什麼時候不罕送迎了,不清楚,總之南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時,“上禦筆嚴監司互送之禁”。這裡的互送,包括迎來送往的送。當然,朝廷也知道,禁了白禁,“遠方自如”毫不足奇,但態度總要表一個。禁令發出的次年,馬使彭輅至成都,“制使謝源明、茶使趙善宣留連逾兩月,自入境迎迓,以至折俎贈行,以楮幣、錦採、書記、藥物計之,所得幾萬緡,而謝、趙所得亦稱是”。反正用的是公款,管他公事私事,皆大歡喜最好。結果,“成都三司互送,則一飯之費計三千四百餘緡,建康六司乃倍之,而鄰路監、帥司尚不與”。當時專門的招待費叫做“公使庫錢酒”,專饋“士大夫入京往來與之官、罷任旅費”。至於該送多少,“隨其官品之高下、妻孥之多寡”。公使錢分為朝廷劃撥和本地自籌錢兩種,因為劃撥不多,“而著令許收遺利,以此州郡得以自恣”,想盡辦法撈錢,“開抵當、賣熟藥,無所不為”。滕子京就是因肆意使用這筆招待費,被彈劾而謫守巴陵郡,不過歪打正著,因重修嶽陽樓、更因好朋友范仲淹的樓記而留名後世。
元代楊瑀《山居筆記》說:“江南有新官來任者,巨室須遠接,以拜見錢與之。”把“迎來”的隊伍擴大至富商大賈,當然,不是讓你站在那兒高呼“歡迎歡迎”就可以了事,還要送錢,“如江西、浙西數大郡,長官非千定不可,間有一二能者詐及三千定者,佐貳各等第皆有定價”。楊瑀在“切恨贓汙之徒要拜見錢”之餘,認為這種做法正“所謂負國害民,以致於天下不寧”。不僅擾官,而且擾民———雖然是富豪。《明史•山雲傳》載,山雲鎮廣西,“初至,土官率饋獻為故事”,然“帥受之,即為所持”,拿人家手短嘛。山雲聞府吏鄭牢剛直,召問之:“饋可受乎?”鄭牢答:“潔衣被體,一汙不可湔,將軍新潔衣也。”雲曰:“不受,彼且生疑,奈何?”牢曰:“黷貨,法當死。將軍不畏天子法,乃畏土夷乎?”山雲乃“盡卻饋獻,嚴馭之。由是土官畏服,調發無敢後者”。無他,山雲身上沒有被人要挾的把柄。
《明史•循吏傳》載,工部郎中徐九思“治張秋(今屬山東陽穀)河道”,這時工部尚書趙文華視察東南,路過這裡,徐九思沒有出迎,只是“遣一吏?牒往謁”,惹得“文華嫚罵而去”。等到徐九思擬升任高州知府的時候,趙文華報復了,“與吏部尚書吳鵬合謀構之,遂坐九思老,致仕”,硬是給打發回家了。大學士張居正奉旨歸葬,“所經由,藩臬守巡,迓而跪者,十之五六”。張居正還不滿意,“檄使持庭參塚宰禮,遂無不長跪者。台使越界趨迎畢,身為前驅”,上司這麼喜歡擺譜,下屬逢迎就是。《清稗類鈔》載:“各省迎送官吏,例有一定之處,司道府縣,均在某處照例迎接。”然如鄭秦先生在《清代縣制研究》中所雲:“宴飲迎送,例有明文限制和禁止,但作為官場通病是無法克服的。接官本不許出城,但十裡八裡,三接五接習以為常。會議而宴飲,似是慣例,以至於終日,則不知公務作何處理,上班即是宴會,宴會即是上班。吃喝所費,公帑報銷,自不待言。如有上司駕臨,甚或只是上司的幕友、書差,支應接待也是頭等大事,絲毫不敢怠慢。”
《清稗類鈔》“廉儉類”裡還講到田雯,說“康熙己未開博學宏詞科,一時名士率皆懷刺跨馬,日夜詣司枋者之門,乞聲譽以進”。田雯“方以工部郎中膺薦辟,屏居蕭寺,不見一客”。他督學江南也是靜悄悄的,“舁以肩輿,從兩驢,載衣裳一箱、《五經》子史兩方廚,蒼頭奴二人,踽踽行道上,戒有司勿置郵傳給供張,自市蔬菜十把、脫粟三鬥,不為酒醪佳設,惟日矻矻以文章為事”。在制度三令五申實際等於失效的前提下,官員的自律顯得尤其重要。
文出: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