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利用,人的善良慈悲心!】
修行,要堅持莫忘初衷,
不可因為環境、時間改變原本初心,
更不可假借神明名義騙人,
是會遭到天譴、要付出極大代價!
不可利用別人的善良,造孽害人,
不可假借神意騙財騙色、吃香喝辣。
神明代言人、宗教領導人或帶使命的人,
他們都還是人在沒蓋棺論定前,不要把他們的話都當「聖旨」,要用智慧判斷。
修行,
要相信真理、要有智慧、守戒律,
不是盲目迷信,照單全收的信仰。
對道場或跟隨修行善知識,
理念不同,或不適合離開道場後,
心不可起怨念、惡口,
造不善惡業,是會影響法身慧命。
能做上天事,是很有福報的事,
代天宣化、真修實煉者祖先會沾光,消除宿業,死後能回天。
如果,假借神意害眾生,騙財騙色,罪過是很大,只怕死後回天無望,墜入三惡道,還會禍害後代兒孫。
宗教領導者,做神明事的人,
說話要說真話,做事要做實事,
不可以神明、宗教名義騙財騙色,
否則,現在因果報應都是現世報。
文:善法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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