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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主、愛近人
「第二條誡命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者兩條更大的了。」馬爾谷福音 12:31
第一條誡命,也就是最大的誡命,就是要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你的天主上主。但是耶穌更進一步給了我們第二條誡命,那就是「要愛人如己」。
我們應該明白愛天主上主之所以是最大的誡命,有一部份的原因是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好好地愛近人。愛近人的行動必須建立在全力愛天主上主的基礎上。當你全力熱愛天主上主,這份源源不絕的愛才能浸潤你與所有近人的關係。
而當我們認清「愛近人」是「愛天主上主」的果實時,我們就能更好地理解這第二條誡命。請注意耶穌並不只是說要「愛近人」,而是要「愛人如己」。我們怎樣算是珍愛自己呢?遵守第一條誡命,愛天主上主就是我們珍愛自己最好的方式。
「全心全意愛天主上主」就是愛我自己?真是這樣嗎?是的。因為人受造就是要在愛中與天主共融。敬愛天主並不是額外的工作而是生而為人的意義。我們是為愛而受造,我們是為天主而受造。因此,敬愛天主就是珍愛自己最好的方式。
因此我們對於愛近人的這條誡命也可以有更深一層的體會。如果珍愛自己的最佳方式就是敬愛天主、在愛中與天主共融,那麼「愛人如己」的最佳體現也就是幫助他人與天主建立起愛的關係。我們能為近人付出最大的愛就是成為他們與天主之間的橋樑。成為人與天主之間的橋樑就是愛近人,也是實踐第二條誡命的好方法。
今日讓我們一同反省我們如何可以成為他人與天主之間的橋樑。讓我們勇於承擔這項職責,但也將它視為我們特有的權利及榮耀。讓我們全心全意熱愛天主,並讓這份愛充斥我們與近人的每份關係。讓愛傳播出去。讓愛充滿你的內心,並藉由你所行的善工流露出來。
主,我渴望能全心全意地熱愛祢。懇求祢每日增強我對祢的敬愛,並讓這份愛充滿我與生命中所有人的關係中。願愛成為我這一生唯一的使命。主耶穌,我信靠祢。
(我的天主教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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