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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濟義渡碑記是立於光緒5年(1879),是為了紀念永濟義渡籌備完成,向附近居民提供義渡往返社寮與濁水村。
永濟義渡碑記有兩塊,在內容文字上都一樣,一塊立於南投縣名間鄉濁水村的福興宮,
一塊立於南投縣竹山鎮社寮紫南宮左前方,為長方形立體石碑,高185公分,寬88公分,厚6公分。現今永濟義渡碑已在2006年7月被列為南投縣三級古蹟。
碑文撰寫者是舉人簡化成所撰,主要內容是濁水溪溪水常暴漲,難以渡溪,所以地方鄉紳董郁文發起籌辦義渡,籌辦初期董郁文就逝世,
他的兒子-董鐘奇繼承父親遺願,繼續籌辦義渡,其他鄉紳也有捐款幫助,最後在光緒5年(1879)完成。
除了捐款者的名字有刻在石碑上,連買過誰的船和田,都詳細記錄,最後更有渡船守則,可見十分具有歷史價值。
永濟義渡的籌備過程其實頗為長久,從董鐘奇真正開始購入渡船日,加上董文之前的提倡,至少用了十七年,直到光緒5年(1879)才立碑向人提供義渡。
籌辦長久的因素有許多,包括戴潮春事件、購買田產、成立組織管理、收購多個民渡持有者的「渡船份和渡船日」、縣政府的批準等等,反映成立義渡並不容易。
永濟義渡對於當時彰化和南投的貨物運輸極為重要,是為轉運站。同時,義渡也有政治的影響,當時的開山撫番政策便提及水運的重要性。
永濟義渡以「永濟堂」的組織管理,由董鐘奇為主要管理者,其後光緒17年(1891)年鐘奇逝世,董鎔為接任管理。而在明治33年(1900)曾經發生經費不足。
明治41年(1908),董鎔為逝世,其子董福接任管理。但在明治44年(1911)8月,被南投廳政府以無償寄付的方式徵收,變更為財團法人「南投永濟義團」,
昭和6年(1931)又被賣給臺中州,為集集吊橋興建而籌款,吊橋完成後,永濟義渡便消失於人們的記憶中。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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