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8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問題探討] 出國血拼小心踩雷! 食藥署提醒:這些物品「限量帶回」不能轉賣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汽車達人勳章 機車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3 天前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健康醫療網/記者陳靖安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無論是以郵寄或親自攜帶方式,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帶回國內,皆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以免違法受罰。

暑假是出國旅遊的高峰期,許多民眾喜愛在國外血拼購物,回國後有時會將用不到的產品轉售。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無論是以郵寄或親自攜帶方式,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帶回國內,皆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以免違法受罰。

不是想帶就能帶 留意限量與輸入規範
此外,提醒民眾,須注意以下限量與輸入規定:

個人自用食品:符合下列情形時,可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
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
個人自用藥品:攜帶入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非處方藥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
處方藥者: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
管制藥品: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 ,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並應避免購買攜帶含我國管制藥品成分藥品回國。
寄送一般藥品回國,應向食藥署申請核准,且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
個人自用醫療器材: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且未超過下列數量,得以便捷通關方式,並以半年一次為限:
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
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
個人自用化粧品:應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此外,若購買以玻璃安瓿(AMPOULE)為容器之個人自用化粧品,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方可輸入。

出國回來別亂帶 留意法規避免受罰
食藥署再次提醒,從國外攜帶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返國,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若違反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處罰,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7-5 18:47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