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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刑事法修正案透過 提供SIM卡Singpass助詐騙 可判 打鞭達12下
新加坡 國會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未來將面臨更重刑罰,包括鞭刑。
其中,提供SIM卡或Singpass資料給不法份子用於詐騙的人,一旦定罪,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本地詐騙狀況持續嚴峻,2024年詐騙損失金額創新高,較去年增加七成至 SGD 11億多新加坡元。
新加坡 內政部這次修法旨在加重刑罰,並重點打擊與遏止詐騙行為。
新加坡 外交部兼 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 沈穎(Sim Ann),星期二(11月4日)在國會提呈法案二讀,
共有11名朝野議員參與辯論。好些議員聚焦刑罰的比例原則,尤其是鞭刑的考量。
詐騙對社會傷害不亞於毒品
首位發言的 裕廊 中區議員 謝曜全指出,詐騙對社會的傷害不亞於毒品,他認為法案對部分詐騙分子的
刑罰仍偏輕,建議刑度應與毒品罪行看齊。
例如,詐騙主謀的刑罰可提高至最低10年監禁和六下鞭刑,最高30年或終身監禁,另加15下鞭刑;詐騙集團
成員及招募者則應加重至最低五年監禁與六下鞭刑,最高20年監禁與15下鞭刑。
根據法案,詐騙罪犯、團伙成員,以及招募者,將面對最長五年到最長10年不等的刑期,以及至少六下、
最多24下的強制鞭刑。
謝曜全說:“如果毒品摧毀的是人生,詐騙摧毀的就是一生積蓄。詐騙危害老少,對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就像毒品一樣。
因此,我們的刑法應該像對待毒品那樣,對待詐騙。”
不過,對於處於詐騙鏈底層的 "跑腿" 和 "錢騾",他則認為修法後的刑罰顯得過重。“他們確實造成傷害,也該負起責任,
但畢竟是最低層級的角色。”
根據修法,提供SIM卡或Singpass資料給不法分子進行詐騙的人一旦罪成,可判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
或兩者兼施,及最多12下鞭刑。
丹戎巴葛集選區議員 符策翔 則質疑,為何詐騙跑腿與其他不法分子在刑罰上須區分,只設酌情鞭刑而非強制;裕廊東—
武吉巴督集選區議員 許德財 則詢問,12下鞭刑是否足以發揮威懾作用。
沈穎 總結辯論時說,詐騙集團極度依賴跑腿牟利,要應對詐騙問題,關鍵是拆解這套助長詐騙的體系。但在震懾之餘,
也須在嚴厲與靈活之間取得平衡。
“跑腿罪責各異,因此我們建議將鞭刑設為酌情處罰,讓法庭根據案情決定是否適用。內政部將密切關注情況,
並在必要時調整刑罰。”
她說,12下鞭刑的上限是參考了性質相近的罪行後訂定的,如非法放貸,屬合理範圍。新加坡 法庭可依據比例原則,
酌情決定實際打鞭數。
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 林瑞蓮 和 莫哈默法理,以及一些人民行動黨議員,對鞭刑的成效與適用性持保留態度。
他們指出,詐騙案往往涉及境外團伙操作,底層操作者落網時,幕後主腦往往藏身海外。除了加重刑罰,新加坡 政府也應推動
其他配套措施,如加強跨境執法與引渡合作,以及強化公共教育。
沈穎強調,嚴刑並非應對詐騙唯一手段,政府將採取 “全社會” 策略,並研究把追回資金用於設立詐騙受害者賠償基金的可行性。
三讀通過的法案也修訂了涉及性犯罪、虐待致死弱勢受害者,以及對 公務員作出虛假指控和惡意公開隱私的相關條文。
法案的具體生效日期尚未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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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 :《聯合早報》 新加坡
網址 :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 ... news-section-card-1
評論 : 台灣政府將加強打擊詐騙 , 詐騙分子將被判強制鞭刑 , 強烈支持更嚴厲的懲罰 !
希望台灣也可以實施鞭刑,太多人都被詐騙了 。
不是痛而已,在康復時蹲馬桶會裂開讓你生不如死 。
就是沒有鞭刑 , 壞人這麼猖獗! (最少 15年監禁 + 最少都要鞭10鞭)
假如年輕人把持不了自身的紀律,成年人缺基本常識,呵呵,再大的監獄,法官們 與 內政部隊都累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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