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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能住嗎?30坪老公寓隔7房 住戶驚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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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3 02:20:2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TVBS新聞 (2010-06-02)

路怡珍 


北市撫遠街一棟屋齡超過35年的公寓,遭住戶檢舉,四樓的住戶不僅把30坪的房間,隔成5間套房準備出租,更在頂樓加蓋,再隔出來2間套房。新的裝潢,連逃生通道都堵住了,原公寓住戶不僅對結構承重有疑慮,還質疑一旦發生地震或火災,連逃生的出口都沒有。


北市議員王鴻薇:「你出來講,躲在這裡什麼意思,你總要面對住戶。」建築師:「…。」


人都到了,不回答就是不回答,建築師和承包工人半天說不出一句話,只是看看他們所在的小房間4坪不到,光一層樓就隔了5間,再往上一層,頂樓加蓋,也是隔成2間,連一條小小的逃生通道,都被鐵門堵住了。


公寓住戶:「如果要從前面逃生的話,它這個部分是堵住的,逃生都沒辦法。」公寓住戶:「增加的這個重量能不能承受,我們現在不知道,但是地震來了怎麼辦,到時候我們居民找誰啊。」


連採訪攝影都沒有路走,空間太小,現場動線大打結,倒是出口處,8個嶄新的水電錶就掛在牆上,說明裝修剛完成,一旁還有結構技師和建築師蓋章背書,只是住戶真的很擔心,屋齡35年的老公寓,一下多了7間房間,會不會漏水?能不能承重?都是問題。


北市消防局副大隊長王證雄:「至於有妨礙逃生的部分,我們可以依法,希望住戶把走廊淨空,以利樓下的住戶逃生。」


住戶曾經透過1999專線通報,也曾自行向建管處檢舉,遲遲沒有下文,才找來北市議員當場直擊,但在現行法規,沒有針對分租套、雅房作出清楚規範的當下,恐怕得到的答案,還是會讓老住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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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3 02:24:19 |只看該作者

捷運牌失靈 高雄購屋在乎地段、機能

網路地產王 (2010-06-02)

【網路地產王/曾炳鈞/綜合】

北部居民一定覺得很訝異,捷運議題在大台北房市被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是對於高雄購屋族而言,卻幾乎不管用。房仲業者統計發現,高雄捷運在民國97年通車以來,對於少數捷運宅的確具有加分作用,房價漲幅一至三成,不過絕大多數捷運站周邊房價仍文風不動,顯見高雄居民對於捷運的依賴度不高,購屋仍以地段、生活機能為主要考量。


■高雄捷運紅線 凹子底、巨蛋站最夯


根據中信房屋統計,在大台北地區身價燙金的捷運宅,居然在高雄幾乎完全失靈,高雄捷運紅、橘兩線通車兩年,捷運周邊房價漲幅仍不明顯,中古電梯大樓的成交單價4萬起跳、不及10萬仍比比皆是,漲幅較顯著的站區各別是三多商圈站、美麗島站、凹子底站、巨蛋站、生態園區站、左營站、都會公園站、橋頭糖廠站、西子灣站、美麗島站、文化中心站,漲幅介於一至三成之間。


高捷紅線以R13凹子底、R14巨蛋站周邊的房市成長較為穩健,近兩年多來的中古大樓單價約7~15萬,平均漲幅兩至三成。中信房屋表示,凹子底站為副都市中心,規劃良好;巨蛋站為巨蛋商圈,是北高雄最具潛力區域,緊鄰兩站的大樓品質、管理、地段、屋齡及房價非常混亂,屋齡愈高、價格愈差,但新蓋好的景觀豪宅成交價每坪高達20-30萬,媲美愛河沿岸及美術館第一排景觀豪宅。


■長期投資高雄房市 逢低買進好時機


高捷橘線的西子灣站為高雄人最佳的休憩景點,每到周末西子灣、中山大學與旗津聚集的人潮商機,造成站區周邊的店面相當搶手,週邊住宅房價近三年亦有10%~15%的漲幅,目前單價約5~7萬元。另外,媲美台北中正紀念堂的文化中心站周邊,因為師範大學、師大附中學區,人文氣息濃厚,此區多為公教人員換屋首選,目前電梯住宅每坪為10~15萬,高捷通車後,房價成長一至一成五。


中信房屋董事長特助胡佩蘭提醒,高捷的房價效應尚需時間累積,因此對於自住型或長期性投資的客戶不但影響較小,還有機會逢低買進,但對於短、中期的理財性需求者,投入高雄房市仍應以不動產座落地段、以及周邊生活機能、商圈成熟度為主要考量條件,如此才能確保投資獲利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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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3 02:29:41 |只看該作者

何謂【斡旋金與要約書】 一定要知道的

一、 什麼是「斡旋金」?

現在大多的消費者都是透過房屋仲介業者購買房屋,當消費者中意某間房屋,欲與屋主進
行議價時,仲介業者通常會向消費者表示:為表現買方的誠意,要求消費者先付一定之金
額作為斡旋差價之用,當屋主同意消費者之出價時,該價款即轉為訂金,
並同時達成該筆交易,消費者即負有與屋主簽訂契約之義務。一般仲
介者所用之單據,俗稱為「斡旋金收據」、「要約承諾書」、「出價保證金」、「出價購
屋協調書」、「買賣預約書」等不一而足。

斡旋金制度乃仲介業者自創,屬於非典型契約,由於法律未明確定義其性質,仲介業者與
消費者自行商議斡旋金之權利義務時,可能因解釋不同,及認知上的差異,以致常常發生
爭議。最常見的爭議包括;可否單方撤銷斡旋金契約?如何認定仲介業者已完成斡旋交易
?若消費者於斡旋交易完成後反悔不買,仲介業者可否沒收斡旋金或扣除服務費?基本上
,上述的爭議都屬於私權爭議,當仲介業者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都必須透過法
院的司法救濟程序作出最終的判決,因此,消費者在簽訂斡旋金契約時,一定要看清楚雙
方間的權利義務,如對契約文字有疑義時,最好也以文字特別註明雙方之真意,以避免事
後可能發生的爭議。


二、 什麼是「要約書」?
由於斡旋金制度在實務運作上的諸多流弊,內政部特別制定了「要約書」範本,藉以取代
業者自創的斡旋金制度。
所謂「要約書」是登載買受人購買房屋意思表示之文書,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消費
者得不給付斡旋金給仲介業者,而以簽訂要約書交由仲介業者向屋主進行斡旋之方式替代
之,一旦屋主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該交易即屬完成,消費者即負有進一步與屋主簽訂
書面契約之義務。
內政部所訂立之要約書範本,適用於成屋及中古屋所有權人將其房屋委託仲介業者銷售時
之參考,仲介業者應提供給消費者使用,惟消費者與仲介業者參考該要約書範本訂立委託
銷售契約時,仍可就個別情況磋商更訂之。有關要約書中保護消費者的重要內容包括:契
約之攜回審閱規定及要約撤回權。由於消費者所簽訂之要約書,一經仲介人傳達到出賣人
,即生意思表示之效力,又該要約如經賣方承諾,契約原則上即告成立生效,若買方反悔
,賣方可選擇要求買方履行契約,亦可選擇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因此,為期審慎,
內政部之要約書範本中,特別讓消費者有攜回契約審閱權,於賣方承諾前並得為撤回要約
之規定。

三、 我可以選擇使用「要約書」或「斡旋金」嗎?
為了讓消費者在仲介交易進行中有更多的選擇機會,並避免不肖仲介業者利用掌握斡旋金
的優勢地位,不當煩擾、壓抑消費者的交易決定,公平會進行行業導正,其導正內容如下
: 「 房屋仲介業者如提出斡旋金要求 , 應同時告知消費者亦可選擇採用內政部所訂定之
『要約書』,如消費者選擇約定交付斡旋金,則仲介業者應以書面明定交付斡旋之目的,
明確告知消費者之權利義務,仲介業者若未遵行而有欺罔或顯失公平情事,則認其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因此,仲介業者在提出斡旋金要求的同時,必須「主動告知 」
消費者選擇採用要約書之權利,否則將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另公平會復進
一步要求房屋仲介業者應盡告知義務,並建議宜以另份書面文件供消費者簽署,以告知消
費者「斡旋金」及「要約書」之替代關係及其選擇權。

四、 我應如何循求法律救濟呢?
消費者確因仲介業者之欺罔行為而受到損害,可具名並檢附事證向公平會提出檢舉。並得
依公平交易法第30條至第32條規定,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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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3 12:57:37 |只看該作者
這些人為了錢
不顧別人安全
不知道良心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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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6 14:26:26 |只看該作者
沒良心的建商一大推這只是兵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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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1 15:08:58 |只看該作者
感謝開版大,提供這篇文章
讓我們看到不同的社會百態.

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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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曾經透過1999專線通報,也曾自行向建管處檢舉,遲遲沒有下文,才找來北市議員當場直擊,但在現行法規,沒有針對分租套、雅房作出清楚規範的當下,恐怕得到的答案,還是會讓老住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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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道盡了該棟住戶的無奈!

有許許多多的社會現像和狀況
不就跟這則新聞 一樣嗎?

一句     "沒有法源"  O.K!    大家下課吧.....

高額房租他在收
(一間租一萬好了..七間....一年最起碼可以收到八十萬.....
靠!要是老子有間房子,老子也要這樣弄....)

房屋壓跨的責任,由你們住戶來扛,
要和他告?
對不起
搞房地產的
不是有點現金
就是有點背景(不管是黑還是白)

私人的房子..本來就有排它,收租,處份,收益...等權力
白話就是:我自己的房子 老子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外人是不能干涉地!...

再加上,
人家擺明了有結構技師及建築師背書
(民國八十四年以前的頂樓加蓋,只要沒有新增建或立即危險,
或擋到其他住戶逃生,政府會暫時列管,暫緩拆除啦....)

去法院告...
判決下來你鬍子都白了......
還不見得你會贏呢....

找市議員來幹嘛...
記者拍拍照就閃人
房子還是你們在住啊....
危險還是住戶在承擔啊....
半年,一年後
那位市議員還在關心這檔事嗎?.....

我敬愛的鄰居住戶
您自求多福吧....

除非.....
你們團結起來.....

立刻籌組"管委會"
去台北市政府申請備案
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號稱住家不動產最高的憲法)
來管理您這棟房子
將你們這一棟,(或你們社區)
什麼可以作,什麼不可以作,
清清楚楚的寫下來
上面的問題,
就通通解決了....
集合大眾的力量,
趁著這個機會
左鄰右舍認識一下
不要再用事不關己冷漠的態度了...

《 本帖最後由 firecooper 於 2010-6-19 14:28 編輯 》
回文回的慢,因為用心看,因為用心看,回文回的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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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5 01:44:52 |只看該作者
其實捷運附近的地段是不錯的~但是要看在哪個都會區~在台北因為人口多車輛多停車位少~很多人都是搭捷運上下班(學)~而高雄的情況跟台北比起來真的差很多~搭捷運的人口少自然附近的地段也就沒什麼變化~其實說真的全台只有台北適合有捷運~其他都會區有捷運只是一種裝飾對地價沒有太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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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5 16:07:25 |只看該作者
居住在高雄的朋友
一般來說
騎機車或開車是大家比較習慣的交通工具
捷運的影響就比較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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