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霄笑 於 2012-4-8 08:47 編輯
族群承認狀況
現今台灣原住民分佈。
現今對於臺灣原住民族群的認可,主要是由中華民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制定認可規範並且執行。要達到承認標準,此待認可族群必須達到一定數量的署名,並且向原民會提出申請書和足以證明為一個族群的證據。正式認可之後,會給予該族群合法的利益和權利,並且提供有意脫離原本被誤認為某一族群之子族群的狀態,成為一個正式獨立族群一個很好的管道。截至2008年8月,原民會共認可14個族群。
原民會認為各種被限制的因素影響族群正式認可是否成功。這些決定的因素包含了蒐集該族群的家譜、歷史紀錄和具有延續性質的語言和文化身分。證明文件的缺乏以及許多原住民族語言因殖民文化和語言政策的影響而消亡等因素,會使得族群認可成功機會變得很渺茫。現今的文化觀光潮流,促使很多原先生活在平地的原住民族,開始推動他們的文化復興。
在這些平地原住民申請認可的案件當中,只有原先被歸類於平埔族的噶瑪蘭族,和原本被歸類於阿美族的撒奇萊雅族,成功被官方所認可。剩下的12個族群,則是傳統的高山族9族和其衍生族群。
其他目前正在推動申請認可的原住民族和其亞族,包含了基模族(Chimo,目前沒有被官方認可)、噶哈巫族、馬卡道族、巴宰族和西拉雅族。然而,這些認可或是正名活動,對於是否將相關的族群分開形成一個新的族群,並沒有在學界形成廣泛的共識。
在學界和政治團體間提到原住民族群的其中一族時,會使用最常見和最常使用的拼音型式,而不是最嚴謹的拼音型式。最常見的例子有賽德克族(Seediq∕Sediq)、太魯閣族(Truku∕Taroko)和達悟族(Tao∕Yami)。
傳統的9個族群在1945年以前已經由日本政府所認可。邵族、噶瑪蘭族和太魯閣族分別在2001年、2002年和2004年被認可。撒奇萊雅族則是在2007年1月17日被認可為第13個原住民族群;而賽德克族則在2008年4月23日認可為第14個原住民族群。先前撒奇萊雅族被歸類在阿美族,而賽德克族則被歸類在泰雅族。
事實上太魯閣族、賽德克族是否應該分離,不論人類學者或族群內部都有不同聲音。2008年11月22日,約有600名太魯閣族原住民變更登記成為賽德克族。
目前14個已承認的原住民族群,以及將來可能會被認可的原住民族群列表如下:
未承認族群
• 巴布薩族(Babuza):又稱為貓霧捒族
• 巴賽族(Basay)
• 洪雅族(Hoanya)
• 凱達格蘭族(Ketagalan)
• 雷朗族(Luilang)
• 馬卡道族(Makatao)
• 巴布拉族(Papora ∕ Papura):又稱為拍瀑拉族
• 巴宰族(Pazih):又稱為巴則海族
• 猴猴族(Qauqaut)
• 西拉雅族(Siraya)
• 道卡斯族(Taokas)
• 拉阿嚕哇族 世居高雄縣桃源鄉,目前被分類為鄒族
• 卡那卡那富族 世居高雄縣那瑪夏鄉,目前被分類為魯凱族以及鄒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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