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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獻記載,蘭嶼雅美族的傳統喪葬方式是在族人死後大多是當天或是隔日黎明就送葬,並沒有沐浴更衣,棺木的組裝則在墓地,只有彎曲死者的四肢,做嬰兒出生時的姿勢,然後用avaka麻布包裹以麻繩綑綁,由死者的近親抬出屋外,其他的親人則是手持長柄刀身披冑甲,到屋外或是屋頂叫嚷咒語驅鬼,然後把屍體抬到墓地埋葬。雅美族的葬法主要有土葬、崖葬、水葬等,後來發現的甕葬數量則是少數,過去的傳統多為嬰兒。一般自然的死亡視為善終則以土葬的方式埋葬,品行不良或是沒有後嗣近親的多是用崖葬,但各部落有所差異。而少年夭折以及嬰孩死亡的,多是抱到海岸礁岩下拋入海中,這樣的方式稱之為水葬。
土葬和崖葬的送葬家屬都是男性,穿著武裝手持鋼槍,由親人背在肩上或是由兩個人用長板縛屍互抬,5至6人隨後送葬,而女子和其他朋友概不送葬。土葬的地方多是固定的,大多是距離聚落1至2公里的海邊林木密集的地區,其葬穴挖成方形,將屍體面向東方腳朝西方,同時讓臉稍稍俯下不要面向太陽,因為族人普遍認為面對太陽死者會不舒服,而且會變成凶鬼出來害人。在喪禮結束第三天之後,如果還有死者家屬依然哀傷悲泣的,其他親友才能到喪家慰問。
蘭嶼雅美族人重視的是現世的一切,對未來也有無限想望,而對已逝去的過往,則一無懷念,也不傷感,此一只瞻前不顧後的人生觀,影響了他們對死亡的看法,他們深信人死後,即使是至親,也會變為厲鬼,回來加害其親屬,因此由其喪葬儀式,可看出他們對鬼魂的嫌惡與恐懼。根據文獻記載,其喪葬儀禮可分述於下:
1.圍屍痛哭:死者斷氣後,家人及在場的直系血親以體刀柄擊地板而哭泣,表示惋惜。
2.咒罵惡靈:喪家之男性喪主,持刀登上家屋屋頂,高聲咒罵惡靈,並作戰門狀。
3.裝殮:同村直系血親及近親等此時奔集於喪家弔唁,並幫工,唯僅直系血親參加裝殮,為死者穿禮衣戴飾物後,屍體上下肢曲於胸前作坐姿,以麻布包屍,以麻繩綑縛,橫三道,豎三道。
4.告別禮儀:由直系血親把屍體抱到屋外平台上的石凳上,所有在場之親戚,各依順序撫屍告別,高聲唱著死者生前之好處。
5.出殯、埋葬:由男性直系血親或配偶負屍於頭上,自家門口出發至公共墓地,所有親戚皆隨於其後送喪,女性送至海岸,男性送至墓地。由直系血親掘一墓穴,由喪主解去屍包之繩索,下葬於墓穴內,上蓋以木板,再以土或石塊掩埋之。
6.除穢驅鬼:埋葬後,所有參加葬禮之男性親屬一同至海邊洗澡除穢,再回到喪家持刀驅鬼,是夜近親男性親屬留宿喪家一夜。
7.到招靈驅鬼:翌晨喪家的近親赴田中抽水芋回家煮熟,再一同至墓地做招魂祭,再一同回家再做驅靈祭儀。
8.除服宴:第三日所有參加過喪禮之親旅再到喪家。是日喪家殺豬煮肴分與親戚共食,並將死者留下之財產(包括水田)分與參加喪禮的每一個人。除喪主外,其他親戚均於是日除服。喪禮也就告一段落(劉斌雄,1959)。
文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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