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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法門] 五戒是良師 - 第二條:不偷盜戒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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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9 21:37: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第二條:不偷盜戒
  
  一、不與而取是偷盜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以重戒來說,盜戒最容易犯;犯殺、淫、妄語、說四眾過戒都有一個對象,盜戒自己一個人就可以犯。「偷盜」,暗中拿人東西叫偷,明明白白的搶就是盜;偷盜不限錢財,凡是「不與而取」便犯盜戒。
  
  佛陀告訴我們,為了身命都不可以偷盜,何況等而下之的理由?頂天立地的一個人,為什麼要偷盜?偷了就能濟你的貧窮嗎?不會的!稍微有點人格的,那會做這等下流的事?當然不會的。大家希望自己的人格好,這件事就絕對不能做。世間有句話:「餓死不作賊,氣死不告狀」,不因為快要餓死了就偷;你沒錢、沒人不要打官司,你若無人,就算你有錢、有理也輸!諺云:「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佛法講,雖然為了身命,寧可餓死都不偷盜,也不願意做失去人本分的事情。
  
  我反問你,你的錢財願不願被人家偷?願不願被人家騙?將心比心嘛!如果你不願意,那你也不可偷人家、騙人家。如果你想得到富貴安樂、不遭貧窮之苦,就不能盜騙他人錢財。有一種人宿世有偷盜的壞習慣,並不是不偷就會餓死,是有錢人反而偷貧窮人的東西,這是習氣使然,不偷好難過!雖是習氣使然,一偷了東西就是犯盜戒。而且犯盜戒有時也會連帶犯殺戒,為什麼?因為錢財是人生存所依靠的,你偷人錢財,令他失去生存的依靠而死亡,那就罪上加罪了。或者你的偷罪誤栽贓他人身上,逼人受枉命之災,那就更嚴重了。
  
  其實得了非分之財,那不是福喔!說不定有禍在裡頭。我們為什麼要有財?希望安樂自在嘛!如果有了財,不但得不到安樂自在還因此受害,那何苦來哉?所以要用智慧,要忍而不貪,不可犯盜喔!
  
  盜戒最容易犯,有好多情形:像順手牽羊啊!貪一時方便啊!總之一句,乃至一錢一針,都不要隨便取人家的。如果你需要,一定要經過對方同意,否則不與而取就是犯了偷盜。這是尊重自己人格的問題,大家要注意,不可貪一時小便宜而妨害了終身尊貴的人格!
  
  二、盜戒微細須防犯
  
  盜戒很微細,比方生意人,同人家講好的樣本是值十塊錢,到交貨時,你拿七塊錢的貨品充當十塊錢,這就盜了三塊錢。做生意要信實、童叟無欺、貨賣當時價,那樣賺錢無可厚非,「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嘛!但以蒙蔽手段賺錢,就算發財也不會快樂。佛弟子非分之財不可貪,小便宜一貪就犯盜戒。又像欠人錢,對方忘記了,你明知卻不還。或好朋友把賤財、貴重物品等寄放你那兒,朋友死後,你把財物藏起來,也是犯盜的。你既是他的好友,就應該將此遺款以他的名義做功德。你做店員賣了東西收了錢,沒有把帳記上去。別人請託你代繳錢,你沒繳。故意借錢物不還‧‧‧,這些都是犯盜戒。
  
  還有一種情形,見到路上有金子銀子,你都不能夠得、不能夠收。那錢是某人遺失在那裡,還是有主人的。無主物能不能收呢?也不可以。無主之錢是歸於國家,你收了就等於盜國家的錢。此外,國家規定的稅就應該繳;生意人做二本帳,一本自己看,一本給國家稅捐處看,那是盜國家的錢。國家為我們做治安服務,國家有好多福利需要靠這個稅錢,所以應該繳就要繳,郵資應值多少就要付多少,你若減少就是犯盜戒。
  
  在國家擔任公務人員,你要稱職啊!不稱職也是犯法;你吃了國家的、拿了國家的,就要把事情做好。工人拿了人家的工錢,就要誠心誠意做好工作;如果有良心,把事情做得好,不偷工減料,這就有福報。好多工人做事情沒良心,公共工作未妥即交貨,害國家、苦人民,所以做一輩子工,終身還沒有安樂自在;就算讓他發了財,生活仍不會安樂自在,沒有良心不會有福報嘛!有良心的工人不單自己有福,下一代也有福。
  
  乃至我們出家人吃了飯要修行,不修行就是盜了信施;信施供養我們衣食住,是供養我們修行,不是供養我們懈怠或做其他不如法的事。出家的執事人對盜戒尤其要注意!像我們靈巖山寺修大殿、觀音殿,十方施主拿錢來供養觀世音菩薩、供養常住,這些錢如果你自己私人收下來,這就犯盜戒,這個盜罪不得了!盜父母的錢、盜國家的錢都有罪過,尤其盜三寶的錢是罪過中之罪過。供養十方僧、十方常住的東西,你盜了就是偷十方僧物、十方常住物,這要墮無間地獄的。你看地藏經就知道,盜三寶門中一針一線、一草一花,都是不可以的啊!
  
  那麼我們靈巖山寺十方常住的錢,用到別的常住可不可以呢?不可以,某一常住的錢只能用在某一常住。那要怎樣才可以呢?有特別因緣,大眾開會一致認為可以在別的地方用,那就可以;你就算是當家、住持,都不可以私給。又常住有多餘的,你拿來自己做人情,那也是犯戒。十方常住物,比如果樹、花木,有熟人來時,你拿常住的一個果或什麼給他,都不可以。凡是私自做人情,那千萬不可以;十方常住物是屬十方僧的,怎可做人情給世俗人?要是為常住的事,你用常住物是可以的,公私要分清楚。盜戒最微細,微細方面不容易守;諸位想知道更詳細,可以再研究。
  
  三、布施修福真智慧
  
  往往見到好多人非常聰明、能幹,生意之道都明白,偏偏做生意就不能賺;也有的人雖不懂生意之道,只有那麼一點成本,但他就能賺錢。要知道,做生意能賺錢也是要有福報,沒福報賺不到錢。不要以為自己聰明、能幹,貪小便宜、走法律漏洞就能賺到錢,賺錢絕對要有福分。有福報的人,做生意即使做錯了還是賺錢;沒福報的人,做生意做對了還是虧本。福報從那裡來?從同情心、救濟人而來,這個救世心一定要有。
  
  所以佛家強調,不僅不能偷盜,還要修善、要多行布施才有福德。唯有行布施,你布施的功德達到某個程度,就能消除你無始劫以來偷盜的罪業。然後再行布施,布施一分就得一分的福報;好比債務還清,賺一分錢得一分受用。其實不是有錢就有福,沒福報的人,雖聰明賺了錢也不會受用的,甚至帶著災難在後頭,這因果要知道。錢不一定能使人安樂,甚至還帶給人禍害呢!世間好多人因為有錢把生命喪失了,像很多有錢人都不敢坐豪貴車,很怕強盜惡人跟蹤他。你看雖有錢,行動步步都怕,這樣有錢是不是反而受苦?那要怎樣才不苦呢?將多餘的財布施就有福啦!
  
  俗語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有道之財才能取;但更重要的是要「用財有道」,有錢要用在做善事上,對自己、對下一代才有好處,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不要有錢亂用,甚至拿錢造罪業、造罪障,那樣用財無道,有錢反而害死自己了。所以用錢要有智慧,不要以邪智慧、邪聰明來用錢。凡夫往往是善財難捨,有錢時不知施捨;等沒錢變成窮光蛋了,才後悔過去有那麼多錢,卻沒做點好事!所以大家要把握時間布施。風水輪流轉嘛!你今天雖富,說不定明天變成窮光蛋;「人有旦夕禍福」,有時就因你有錢,遭遇的禍事大一點;你沒錢,應遇的大禍就變小了。所以有財不一定是萬福,亦可能是萬禍!若善用,則是福壽之基。
  
  大家都知道把錢存在銀行裡有利息,但現在物價不斷上漲,少少的利息能補償所得嗎?與其這樣,不如用這多餘的錢,好好的做善事、做功德,還能使你的善根福報增長呢!你若是像華嚴經那些大菩薩那樣布施,就能得到無邊的大福德,「所有的寶物不是我的,是你們的。」有貧窮人來,金庫打開,「你們儘管來拿、來搬好了!」「這樣搬、那樣拿,不是很快就拿完了嗎?」不會的!菩薩的功德無量無邊,就像泉水,沒人來打水,水不會滿,千萬人來打水也永遠不會乾涸,裡頭有泉源嘛!有了布施心,施就有了嘛!明處去暗處來啊!你看有那個好布施的人餓死的?只有慳貪不捨的人,不但現前苦,將來還招感餓鬼之報。
  
  布施也要有智慧,不但不要人感謝你,反過來你要感謝人。「這話怎麼說?不合乎人情嘛!」要知道,他人苦你布施,你才有了福報;如果沒有這個苦的人,你向那個布施呢?怎麼會成就你的大悲心?沒有大悲心你怎麼有福報?你若是有智慧,不但不會要他感謝,還要感謝他呢!
  
  你沒了達這種道理,施恩後就會嘀咕:「那個人沒良心!得到我好處,都不報答我。」其實人家並沒受到你多大的好處,你只曉得他沒報答你,要想想人家有沒有機緣報答啊!人家是有良心想報答,可是還沒有報答之能力,何必要求人家那麼迅速報答你呢?其實你是布施不是借錢給人啊!借錢給人,人家還你只是多了那一點利息,布施是來生的賬。你能布施,轉世做人會生個「還債兒、孝順子」;如果你今生只顧著騙人,來世就會生個「討債鬼、敗家郎」。什麼事都是因果,在這理上要明白。世間人說:「銀錢不會走空路的」,這句話就蘊含著因果的道理在裡頭。
  
  諸位是有智慧的人,尤其是佛教徒,記住!不要偷盜,更要好好修福報。如果你現在沒有錢,不要緊!等你有錢時要善用,多多供養三寶,建道場、供養出家人,利益無量眾生了生死、成佛道。這樣財施就等於法施的功德,這種功德才是最大。平時講到「不偷盜」,很少有人教你們以布施之福來禁止偷盜的吧!好!我還有四句話貢獻您們,請牢記勿忘!

來源:五戒是良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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