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92|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印表機印百元偽鈔 洗錢5年才被逮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1-2 00:22: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新北市一對夫妻用印表機印百元偽鈔,5年來天天到大台北各地傳統市場、夜市小額購物「洗錢」。昨天第1次失風被抓,警估計5年來獲利逾100萬,恐有上萬張百元假鈔流入市面。

法律教室:

所謂偽造就是無製作權限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而製作之行為。本案中之夫妻並無權限製作百元鈔貨幣卻使用印表機印製,主觀上有明知和供行使之用之意圖,故成立偽造貨幣罪。

所謂行使,就是將偽造之貨幣,充當正常貨幣而提出,使之置於可流通之狀況,該夫婦江偽造之百元鈔行使流通於傳統市場及夜市,該當行使偽造貨幣罪。

而實務上認為,行使偽造貨幣罪當然含有詐欺之本質,所以僅成立行使偽造貨幣罪,不另論詐欺罪。而行使偽造貨幣罪為偽造貨幣罪所吸收,僅成立偽造貨幣罪。

雖然該夫婦5年來連續為偽造及行使偽造貨幣之行為,但因其行為本質上即有反覆施行之特質,屬於"集合犯" ,乃實質上之一罪,僅論以一個偽造貨幣之行為。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4 15:44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