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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水樓臺先得月」,沒想到這個老掉牙的故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我愛上公司同事了!
面對曖昧的辦公室氣氛和旁人的關切眼光,我該注意哪些事情呢?
隨著年輕上班族平均工作時間增長,同事間日久生情、擦出火花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
矛盾的是,雖然大家都知道「清官難斷家務事」的道理,情侶間的是是非非外人難以置喙,
但辦公室戀情又常影響到個人工作和團隊成效,公私之間的灰色地帶要如何拿捏,
往往讓當事人和主管傷透腦筋。
職場戀情的正面效益
雖然部份組織不歡迎員工在辦公室內談感情,但如果以持平客觀的立場來剖析,
辦公室戀情未必是洪水猛獸,反而可能因為員工間的親密關係,彼此在工作上更能同心協力,
互相支援,讓團隊合作更有默契。
在追求異性的過程中,員工會盡可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在工作上的表現欲望會更強,
當有競爭者出現時,尤是如此,在不知不覺中,團隊戰力也提高了。
甚至,有些高科技公司在引進女性工程師之後發現,整個部門氣氛都不一樣了:
男同事們更積極投入工作,開會時主動爭取發言權,每個人都在拼第一,變得比較有氣質,同事的互動也活絡起來。
除此之外,員工之間的戀情如果有好結果,也解決了他最根本對情感的渴望。滿足了基本需求,才更能全心投入工作。
切忌「以私害公」
一般人聞辦公室戀情而色變的最大原因,就是害怕情侶關係「以私害公」。
工作時間你領的是公司薪水,就應該全心投入業務。
設想,如果開會時總有兩個人竊竊私語、打情罵俏,甚至公開爭執,會有多惱人。
辦公室不是聊天室,就算談戀愛也該尊重他人。這是職場倫理的一環,和員工不該用上班時間處理個人私事,是相同的道理。
其次,辦公室戀情的問題在於,私人感情可能對工作專業上的判斷造成干擾。
這種不以情況緊急為衡量標準,而根據喜好來抉擇業務上處理順序的行為,
不一定會造成工作產能的降低,卻可能破壞辦公室內氣氛的和諧。
再來,還要考量到這段感情的後續發展。萬一兩人因故分手,產生公事上、情緒上的敵對,
主管只能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某些「霹靂手段」。
所謂「霹靂手段」的第一步,可能是勸戒或調職。然而,台灣職場畢竟仍以中小型企業為主,
在104人力銀行的資料庫中,規模超過百人的企業只佔22%,大部份公司內調空間還是有限,
如果衝突嚴重到影響其他人的辦公氣氛,請一方離職可能是最後、也是最不得已的抉擇。
慎始善終,秉持理性
員工遇到感情的困擾,可能會找主管傾吐,甚至希望主管介入仲裁,當調解人。
這方面我持保留的態度。畢竟,上司和部屬之間還是具有某些程度上的權力落差,
感情是個人私事,應該盡量避免和權力扯上關係。
若真的有情感上的困擾,向較為年長、有經驗的同事請教是較為適當的做法。
最糟糕的情況,就是利用上司的身分,在公事上幫情人出頭,這種意氣用事的做法完全違背了職業倫理,應該受到嚴厲的處分。
總而言之,抱持著理性的態度面對感情,是不讓自己受傷、也不讓部門營運受到影響的不二法門:
發生時慎始,辦公室戀情只為真心不為寂寞,並且預先施打預防針,做好可能遭受流言蜚語的心理準備;
遇競爭者時有理,保持君子風度,別害得組織內其他同仁成為情感風暴的受害者。
最後,不論結果是好是壞,勇敢面對它。把工作和情感切割開來,情感上可能有好惡,
但遇到分內職責一定公事公辦,如此才能避免感情成為職涯發展上的負面因子。
感想:
我想每個人應該都沒有辦法避免一段感情的發生!!
但辦公室不像在外面可以隨心所欲愛怎樣就怎樣!
但若真的發生只要行事端正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
就不用理會旁人的眼光,但還是不可太招搖!!
若公司不禁止辦公室戀情的話,何必在乎旁人的眼光呢
《 本帖最後由 loong 於 2009-6-5 09:3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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