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45|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憑什麽抵命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3-28 14:32: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抵命的原則是,兇手用什麽方式殺了受害者,就用同樣的方式讓兇手抵命。因爲這正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否則,對兇手的懲處或輕或重。輕則一劍致死,重則鈍擊難以致命。真主說:(誰侵犯你們,你們可以同樣的方法報復誰……)(《古蘭經》二:194)。又說:(如果你們要報復,就應當依照你們所受的傷害而報復)(《古蘭經》十六:126)。

白拉義的傳述:穆聖說:“誰把人作爲箭靶射死,那麽,我們就用箭射死誰,誰用火燒死人,我們就用火燒死他,誰淹死人,我們就淹死他。”

一個猶太人用石塊砸傷了一個少女的頭,穆聖命人同樣用石塊砸傷了猶太人的頭。

衆學者主張:抵償的方式必須是教律允許使用的方式,不許使用教律禁止使用的方式,如用魔術殺人的兇手,不能以魔術的方式去處死兇手。

沙菲爾派的部分學者主張:用酒灌死人者可以用醋灌死他,以示抵命。有的學者主張: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抵命。

哈奈菲派主張:殺人抵命時,只用劍處死兇手。艾布伯克爾台的傳述:穆聖說:“殺人抵命時只能用劍處死兇手”。因爲穆聖禁止用破相的方式抵命,穆聖說:“你們讓人抵命時,應採取快捷的方式,你們宰牲時,也用快捷的方式宰之。”

禁止破相的目的是讓人們以同樣的方式抵命。因爲真主說:(如果你們要報復,就應當依照你們所受的傷害而報復)(《古蘭經》十六:126)。又說:(誰侵犯你們,你們可以同樣的方法報復誰……)(《古蘭經》二:194)

來源:伊斯蘭教法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7 10:34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