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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塔經注》中有:真主規定人類要互敬互愛,互幫互助,基於此種關係,最密切、最親近的關係莫過於血親關係和姻親關係。父母與兒女之間的關係是最親近的血親關係,特別是父母對兒女的慈愛和寬宏大量。
真正疼愛孩子的人,迫使他重視教育孩子,象愛護自己的肢體一樣愛護他,最終使孩子成爲有用之才。必定在未來的歲月中他要依靠孩子,使他的心中感到父母是他來世的起源、他生命的延續、他學習的榜樣、榮耀之本。因此,孩子才會尊重父母,而父母更會疼愛他。穆罕默德阿布篤先生說:人共皆知,母愛勝於父愛。孩子與母親之間的感情強于與父親之間的感情;因爲母親心地善良,多慈善感。孩子原是從母親生命之柱的血液中創造的,自呱呱墜地,便吮母乳吸取營養,每吮一口奶就會産生一份新的感情,這種感情發自母親的心扉,所以,嬰兒對母親的愛超乎世上任何人。但隨著孩子的成長,會漸漸的喜愛父親,但愛父僅次於愛母,儘管對父親的尊重勝於母親。可是父母與兒女之間的這種崇高的愛一旦與性愛相抵觸,則擊毀崇高的愛,難道這不是對人性的踐踏嗎?其實這種崇高的愛是現世生活中最珍貴、最美好的。正因如此,四章二十三節經文首先禁止聘娶母親,其次禁止娶女兒。若不是人類歷史上曾經發生過違背天性的敗德行爲,那麽,理智健全者一定對禁止娶母親、娶女兒的經文感到吃驚,因爲對母親和女兒産生情欲是不可思議的。至於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他們同氣連枝,一脈相承,如同身體上的肢體,父母對他們的疼愛是平等的,大半情況下,他們按一種生活方式,生活在同一家庭中,他們之間的感情關係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但父母對他們的疼愛和感情是絕對的,超乎于兄弟姐妹間的感情,通過這些關係他們才能彼此和睦相處。相比之下人世間再沒有象兄弟姐妹之間這種完美、平等、信任、友愛的感情關係。罕賈吉執政時期,一女人央求他免其丈夫,兒子,兄長的死刑,他准許她只爲其中一人求情,任她選擇,於是她選擇爲兄長求情。罕賈吉問她爲什麽選擇爲兄長求情她回答說,我父母早逝,我們兄妹倆相依爲命,情同手足,你允許我只能爲一人求情。所以,我選擇爲兄長求情,因爲兄長一死,無人代替,丈夫和孩子可以再嫁再生。罕賈吉折服她的回答,便赦免了三人的死罪,並說:如果她選擇的不是兄長,我連一個都不赦免。
總而言之,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是秉賦的、純潔的,不同於戀愛之情,因爲兄弟姐妹之間的這種純潔感情容不得其他情感參與。秉性純樸者只會注重兄弟姐妹之情,而放棄愛慕之欲,所以,教律禁止娶姐妹。至於姑母和父親,姨母和母親之類是一脈相承的嫡親。穆聖說:“叔伯和父親是一脈相承的。”也就是說叔伯和父親的關係猶如一顆棗樹上的兩個枝。由於父親與姑母,母親與姨母的這種關係,衆學者主張:禁止與這些人通婚,同樣也禁止與母系尊親屬通婚。伊斯蘭教規定只能與姑母、姨母、保持正常的親戚關係,互敬互愛,互幫互助。禁止聘娶姑母和姨母,與這些人發生性愛關係。至於對待侄女,外甥女要象對待自己的女兒一樣,禁止與這些人通婚,因爲對父親而言女兒是他身上的一塊肉,他深深的疼愛她,在他的關心、撫育下她才能茁壯成長,再說她與兄弟、姐妹同出一源,與他們之間的感情甚于與侄女和外甥女之間的感情。
往往人們對姑母與侄女、姨母與外甥女之間的感情層次是不同的。對外甥女、侄女只能疼愛關心,對姑母、姨母只能敬愛、尊重。但對她們絕不許産生愛情。
古蘭經有次序的先敍述了姑母、姨母,後敍述了侄女、外甥女,所以,敬愛她倆的情感要甚于與侄女、外甥女之間的情感。
上述這些人是由近到遠的近親,由於真主給人賦予了親近疼愛、尊敬、孝順之屬性,所以,人們彼此才相親相愛,相互疼慈。真主嚴禁與這些人通婚的道理是選擇婚姻和愛情的物件應該是沒有血緣關係和近親關係的人,而應該選擇無親戚關係的人。其次也可以選擇遠親中的叔伯、姑母、姨母、舅舅的子女,與這些人建立姻親關係,從而擴大彼此之間仁愛的範圍,這就是禁止近親通婚的教律意義。另一方面近親通婚會對下一代造成生理、智力缺陷,如果這種現象周而復始的延續,便惡性循環,使下一代的缺陷更加嚴重,乃至斷子絕孫。其原因如下:
1、法學家們認爲,下一代的強弱根據夫妻性欲的能力而定,而近親通婚會削弱性欲或甚至使性欲消失,因爲人的性欲是發自內心的一種渴望,往往對近親的渴望是平淡的。所以,表兄妹、堂弟妹間婚爲可憎。
2、據醫學家說明,禁止近親通婚的道理跟農民種地的道理一樣,如在一塊地裏一塊地裏,重復種同類農作物,會使收成逐年減少,直至無收成,因爲同類作物使肥料養分有減無增,最終使田地變的貧瘠。
如果在這塊地中倒茬換種,那麽,莊稼會茂盛而豐收。例如:在一塊地裏連年種小麥,那麽,會使土地貧瘠,收成減少。如果在那塊地中種別的麥種,那麽,會使莊稼茂盛而豐收。而形形色色的血緣就象不同的種子,血緣不同的人結婚,准能生出聰明伶俐的孩子。但這不是絕對的原理,有的孩子會繼承父母的天資和體質、德性和屬性。也有不繼承的可能,這是人類的常道。爲了使下一代更加聰明,彼此更加親近起見,最好避免近親通婚。
總而言之,近親通婚有害于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有悖於人倫道德,會擾亂社會關係,阻礙人類文明進步。安薩裏說:擇妻時應注重的關鍵在於對方不是直系親屬,否則,生下的孩子先天不足。
歐瑪曾對灑依布家族的人說:你們跟異族通婚你們的體形不會瘦小,也就是說,你們跟異族人通婚,免得你們生下的孩子先天不足而弱小。安薩裏說:其原因是,性欲是通過觀看和觸摸而産生的,對越陌生越新的人越有性感,對經常看慣的人很難産生性感,但這並非是絕對的原理。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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