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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校園安全亮紅燈 男童水池旁觸電亡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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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5 00:24:3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校園安全亮紅燈 男童水池旁觸電亡

  高雄縣一名國小六年級的男童,某日與弟弟和朋友到學校門口旁邊的水池玩耍,後因水池旁邊的景觀燈疑似漏電,導致男童當場被電擊致死,弟弟嚇到趕緊打電話通知媽媽,不過經過急救後還是回天乏術。
  發生意外的水池已經圍起封鎖線,國小6年級的許姓男童,星期六下午就帶著2個弟弟到這裡來玩耍,疑似電死男童的景觀燈被拔除,只剩下電線凌亂的散落在旁邊,男童被附近居民救起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然宣告不治。

法律教室:

  據了解,此案件有四種關係,景觀燈的源頭為大陸製造商,經由台灣販賣商進口,販賣給施工單位與學校。誰該負責?大陸廠商的製造問題?台灣販賣商連帶責任?施工單位設計是否疏失?學校應該連帶責任?

  檢調單位已經介入調查,了解此電線不應該暴露在外,應該是埋在地底內,且學校明知電線暴露在外,卻無任何防範動作,但真相必須等待檢調鑑定後,始能了解責任歸屬。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第二項規定,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兩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確定施工單位疏失,造成悲劇,可能要付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責。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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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5 10:43:12 |只看該作者
知道也不會去做,直到出事才想到,跟馬路的坑洞一樣。可能當兵當久了,都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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