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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不配合」要先生叫「外賣」
嫁到台灣的大陸周姓女子,遭到已經年近62歲的先生性愛的「虐待」,經過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才發現,其實他們兩人婚姻的問題,並非是家庭暴力,竟是先生對於性愛相當重視,「每天都要」,才讓該名太太無招接受,才叫他召妓解決,先生一氣之下據此提出離婚。年紀已經62歲,竟然「每天都要」實在令人不能相信,且先生還喜愛服用「妹妹樂」、「哥哥加油」、「一炮到天亮」等壯陽藥物,才讓承審的法官,受不了斥責他一頓,要他要有所節制,不要以性生活來思考是否「性」福,於是駁回這一場鬧劇。
先生表示,每次提到要與妻子辦事時,她即以「月事來潮」、「身體疲勞」表示不願意,使得他為了滿足都要找「外賣」,幾個月下來花不少,這些形情持續已有3年之久了。太太回憶表示,今年8月底,她有休假的機會,在睡前和先辦了一次,睡醒後再會戰一次,最終回,則是在外出購買物品返回後發生的,可是一天要會戰三回合,應該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
法律教室:
真是什麼奇怪的事實都會發生,有些老伴的夫妻生活,是夫之一方苦無性能力,進而無法行房,惟上案件中,卻是大陸外籍新娘,無法滿足已經年近62歲的先生,一天竟「要」三次,並且還請先去去外面找妓女,來滿足他的性生活,最終先生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過審理後仍駁回先生的訴訟。其中,關鍵係在於離婚的事由,需要符合民法第1052條內的規定,如為過失之一方並不得提出告訴,如先生已經在外面與人通姦,為了滿足第三者而提告,則會與上例相同被駁回離婚之訴。日前,本所有件案件是先生在外地有通姦的事實,並且被元配掌握到證據,惟為滿足第三者及真愛的表示,故還是委請本所律師提告,最後在訴訟進行中,雙方經過多次協議後仍達成離婚的訴求。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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