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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所得分配嚴重不均!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最新資料,二○一二年綜所稅申報戶五九六.四萬戶,最富五%擁有全國逾二十五%的財富,所得較低五十%卻僅擁有十九%財富,最富五%的收入比所得較低五十%的收入還要多,凸顯財富集中情況嚴重。
窮免稅富逃稅 分配更不均
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表示,綜所稅申報核定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及非課稅所得等,且真正的窮人是收入低到不用報稅,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不用申報,例如炒房、炒股的資本利得等,因此實際的所得分配情況更為不均。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統計,二○一二年全國綜所稅申報戶申報綜合所得總額約五.三七兆元,最富五%綜合所得總額約一.三五兆元,占二十五.○九%,高於二○○五年的二十四.四八%;所得較低五十%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約一.○三兆元,僅占十九.一%。
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每一分位代表二十九.八萬戶,二○一二年所得最低五%平均年所得僅五.三萬元,所得最高五%平均年所得達四五一.六萬元,最富與最窮五%的所得差距達八十五.二一倍,低於二○一一年的九十四.八四倍。
國內貧富兩極化 持續惡化
財稅官員說明,以往最富與最窮五%所得差距均逐年擴大,二○一二年首度縮小,研判應是二○一二年軍教人員首度恢復報稅,綜所稅申報戶增加三十萬戶,中階所得階層增加,因此改善分配狀況。
事實上,國內貧富兩極化情況仍持續惡化,二○○五年所得最高五%與最低五%,所得差距僅五十五倍,二○○八年已超過六十五倍,二○○九年攀升至七十五倍,二○一一年飆至九十四.八四倍,短短七年所得差距就增加近四十倍。二○一二年所得差距雖縮小,但與稅基改變有關,無法證明所得分配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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