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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史] 教會內的生活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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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7-28 07:13: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教會內的生活  

文藝復興時代的教會是歷史上相當重要的大時代,也是世界歷史上相當重要的時期,前面的章節很詳細地說明了這個時期的教宗與當代的各個西歐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和宗教角度上的來往關係,以及他們相互之間許多錯綜複雜的關係。下面的章節我們要從高層的教廷和教士們的生活環境,進入到一般平民百姓的圈子裡,看看他們宗教生活的情形。

十四到十五世紀的西歐,還是一個屬於基督教的世界,一般平民百姓的思想和生活,都在教會的信條和教會的法律控制之下,從外表看來嘛,宗教活動是有增無減,無論是個人、家庭、社團和國家全部都籠罩在基督教的氣氛之下。但是,這種外表的宗教活動,對教友個人的內心生活,對社會的健全和安寧究竟有多大的影響呢?無可諱言的,宗教生活更加的形式化、更加的機械化,缺乏潛移默化的力量,宗教似乎成了市場上的一種交易活動,這話是什麼意思?教友們在生活中和天主討價還價,他們參加各種宗教活,已不是發自內心出於

真誠,而是希望天主賜給他某種恩惠,或是避免某種災禍。這是不是像是市場上的交易活動呢?是不是在和天主討價還價呢?因此許多的宗教活動也就近乎迷信的行為了。做了某種善功,或是念了某篇經文,就保證可以獲得自己的心願,這種信心,從某種角度而言,固然可以說是一種類似赤子熱情的流露,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它卻減低了基督教的真正意義和價值。基督宗教常常是以外表的行動來表達內心的真誠,而十四到十六世紀的歐洲基督徒,似乎已經失去了內心和外表齊頭並進的平衡了。

要說明那時候基督徒的生活,失去了內外平衡,最好的例子就是宗教遊行和朝聖的活動了。為了慶祝教會裡重要的節日,像聖體瞻禮、聖母升天瞻禮等,或是是本城、本鎮、本村的主保聖人的生日或殉道的紀念日,再有嘛就是祈福消災了,每座城或每個村鎮都有場面非常壯觀熱鬧的宗教遊行。舉辦遊行的機會很多,比方說西元一千四百年左右,日爾曼的科隆城,每年總要舉行將近一百多場遊行,幾乎是平均每三天一次,一四一二年的巴黎,從五月到七月,每天都有遊行,由不同的工會、商會、宗教團體、男女修會分別舉辦。遊行的原來意義是說:“某個地區用具體的行動來表達信友內心的宗教熱忱”,但是想一想,那種三天一市、五天一集的遊行,已經流為例行公事,失去了它原有的嚴肅而神聖的意義了。更何況,在遊行之後,往往大吃大喝,甚至還又唱又跳,前後的活動顯得相當不調和。朝聖這種宗教活動,起源於中古時代,具有苦行贖罪的意義,長途跋涉,沿途托缽乞討,到一個遙遠的地方,尤其是巴勒斯坦去朝聖,絕對不同于現代的觀光旅遊。耶路撒冷一直是教友們朝聖的熱門地點,十四到十六世紀的巴勒斯坦雖然是在回教徒的控制之下,但是教友前往朝聖的數目還是相當可觀,此外,在西歐本土上,也有不少朝聖地,吸引從各地去的朝聖者,當然了,最令基督徒嚮往的就是羅馬,羅馬是教廷的所在地,是基督徒的中心,羅馬不僅有千餘年的教會傳統,何況還有聖伯多祿和聖保祿的墳墓。西元一千三百年以後,羅馬更增添了吸引朝聖者的理由。

西元1300年,教宗鮑尼法斯八世第一次舉行聖年的慶祝活動,西元1343年,教宗克勒孟六世又規定從西元1350開始,每隔五十年就舉行一次聖年,以後的教宗又改為每三十三年舉行一次,然後,又改為每二十五年舉行一次聖年活動。這種聖年活動就一直沿用到二十世紀的現代,距離我們最近的是一九七五年的聖年,當然西元兩千年也會是一個聖年,不知這一年我們中國人有多少去朝聖了。為了吸引教友到羅馬參加聖年朝聖,教會頒發大赦,凡誠心悔罪告解而又履行善功的教友,能獲得罪罰之赦,按照教會傳統的道理,人若犯了罪,就必須接受因所犯的罪而應該受的罰。罪能在告解聖事內獲得寬赦,而罰呢,仍然得需要實行某些善功才能抵消,否則的話,就必然會在死後在煉獄中補行。許多善功中的一種就是“金錢”,拿錢給教會幫助教會去推行各種傳教事業和慈善工作。由於宣講大赦的某些神職人員在觀念上有偏差,往往把捐獻說成是獲得大赦的重要條件,而一般的教友也以為向教會提供某些捐款,就能夠獲得大赦,因而忽略了,內心的悔罪和生活上、行為上的改過遷善,才是更重要的條件。歷代教宗所頒的大赦愈來愈多,而頒佈大赦的理由也愈來愈世俗化,所以,也就造成了教會內很多的弊端,可是大赦所造成的最大毛病,倒不是經濟上的問題,而是宗教生活的形式化和機械化。只要教友履行教會規定的某項儀式,似乎就可以保證獲得預期的效果,而宗教所要求的內心改革反而被置之高閣略而不提了。

另外一種反映出這時代宗教的形式化和機械化的,就是對聖人聖女的崇敬,這種習慣本原本在初期教會時代就已經盛行,在教難的時代,許許多多的教友,不分男女老少,更不分貧富貴賤,為自己的信仰而拋頭顱灑熱血,以生命為主證道。這種殉道精神,對其他的教友而言,是一個很大的鼓勵,殉道者因此也就得到教友的崇敬,而被尊奉為規範。除了殉道者之外,還有不少信友,雖然沒有流血壯烈犧牲,但是他們每天過著聖善的生活,虔誠祈禱,也成為信友的楷模,隨著時代延長,聖人聖女的數目也就跟著不斷增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天天都在紀念一位或好幾位聖者。聖人聖女之所以被人崇敬,對信友產生吸引力,是因為這些聖人聖女也都跟我們一樣有血有肉,也都飽經人間痛苦,所以也就容易瞭解一般人的痛苦,而對世人富有同情心。他們的成功,正是一般教友對來世永生的希望,聖者們既然富有同情心,那麼對世人的痛苦,自然會有一份特別的關懷,只要我們向他們祈禱,那麼任何困難都會有一位元主保聖人為我們向天主祈求,困難也就容易解決了。我給您舉些個例子,您就更明白了,像聖女阿波羅尼亞殉道的時候,行刑者敲掉了她滿口的牙齒,她就成了害牙病者的主保。普通一般的病則求聖費亞克,而疑難雜症,尤其是瘟疫,就該求聖洛克不可了,聖碧岳能治跛子,聖安東尼諾則治風濕病,各行各業也都有各行各業的主保聖人。

原本,崇敬聖人的目的是為了激發自己效法他們的芳表,熱心恭敬天主,到十四、十五世紀以後,反而被祈福避禍所取代了。而且在態度上,一般的教友往往是以一種交易的態度來崇敬聖人。只要是我履行了某些宗教儀式,我所祈求的也必然要應驗才對。當然可以看出來,若是抱持著這種態度,不就是迷信的行為嗎?這種宗教儀式和態度也就成為以後有心改革宗教的人,攻擊教會的另一個焦點。雖然如此,但是仍然要跟各位說明另一個正面而積極的事實。的確,崇敬聖人也說明了當時的教友中,仍然有不少人富有赤子般的信心,度著單純而又誠樸的宗教生活。從崇敬聖人推而廣之,因而也崇敬聖人們的遺骸和遺物,這跟我們現代人珍藏先人留下來的紀念品的心情一樣,而當時的教友們珍藏聖人的遺骸和遺物,實在不是我們現在的人所能想像的。聖人的遺物,竟然變成商場上交易的貨品,我們現在也有買賣古董的,但是,當時的情形已經到了超乎人能想像的程度。比方說,耶穌在最後晚餐時所遺留下來的一塊麵包,竟然沒有人懷疑它的真實性,被高價買賣呢,多麼不可思議的事啊!西元一四五三年,君士坦丁堡淪陷以後,流亡到西方的希臘人帶來無奇不有的遺物到處兜售,充滿生意經的商人竟然假造仿冒聖人的遺物,在市場上銷售,為的是滿足教友們收藏的嗜好。

避禍求福,原本就是人的天性,崇敬聖人和聖人們的遺骸遺骨,教友的用意也多是為此,雖然帶有迷信的色彩,但是並不違背教會的信仰,可是相信除了天主以外,還有其他一些超自然力量,控制著人類的禍福,那就是直接違背教會的信仰,真正是迷信無疑了。教會當局雖然一再重申嚴格的禁止星象和巫術,整個的中古時代和文藝復興時代,星象和巫術仍然盛行不衰。星象學相信人類的命運是受到天空中各種星辰的控制,因此只要知道星辰的方位,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相對的關係,就可以避禍得福了。已經歸化於基督信仰的歐洲,還深深相信星象對人類的活動具有深遠的控制能力,當時歐洲各個帝王公侯的宮廷裡或是旅途上,都有星象家在他們左右,隨時侍候著,事情無論大小,都要先徵求星象家的意見,連教會人士也不例外。比方說,教宗格肋孟六世,曾先徵求星象家的演算推測,才敢決定十字軍出發的日子,而一般民間,對婚喪之事,也多會請求星象家指算所謂的黃道吉日。教會信德的道理,相信有魔鬼存在,同時也相信魔鬼不能加害于人,除非有天主許可,可是在當時,混亂多難的時候,一般信仰浮淺的教友往往忘了自己的信仰,認為與魔鬼建立友善的關係,就可以避禍得福,或是利用魔鬼的力量來打擊自己的仇人,所以巫術大行其道。十四、十五世紀的巫術相當盛行,文獻上曾有這麼一段話說:西歐有三分之一的地區受到巫術影響,大公會議和地方教會會議都把巫術當成是異端,在法庭上,凡是被告有巫師嫌疑者,都交給宗教裁判所處理,當宗教裁判所查明屬實之後,又交給一般政府法庭執行死刑,當時都是火刑,被火活活燒死。西元一四二八年,法國的一個名叫魯埃雪的地方,就有兩百個巫師被判處死刑,十年以後,另一個名叫勃裡安桑的地方,也有大批的巫師死于火刑。西元一四四零年,教宗歐傑尼第四曾經公佈詔令,明令巫術是迷信,但是民間巫術的流傳並沒有因此而衰弱。

文藝復興時代的歐洲一般教友的宗教生活有這麼兩個特點,那就是宗教生活趨向形式化和機械化,教友的精神普遍缺少了、喪失了初期教會時代的那種內在活力,這固然是受到時代社會和經濟背景影響,但是對形成這種現象,應負最大責任的是教會各領導階層,上自羅馬教宗,下至低級教士,一旦教會的各層領導者,也被捲進到時代的漩渦中而不能自拔時,當然也就無法領導一般的教友了。下面我必須毫不避諱地談談教會中領導階層腐敗的狀況,以及在教會內面對各種腐敗的情況所產生的一種神秘運動。

羅馬教廷的各種財政措施,造成了各階層教士的腐敗,教士們為教友所做的各種服務,所要求的獻儀,像是求大赦和許可啦,接受教職啦,都需要繳納一定的捐獻,更使得一般教友產生一種錯誤的印象,金錢竟然變成了宗教活動的主要因素,同時,主教的任命往往成為教廷對親友和功臣的酬勞。這樣的結果是,教區的領導者往往是一些既無才又無德、或者是些沒有服務精神的人,他們把神聖教士的職務,當做是獲得財產和權勢的資源,卻忽略了以身作則傳揚福音、為人群服務的責任,甚至還有一個人擔任好幾個職務的現象,或是終其一生,沒有親自前往職所在地的情形。教區的主教如此,各堂口的本堂神父,也大同小異。當然啦,我們也不可否認,文藝復興時代,還有不少認真而又盡職的主教和神父,不過根據各種文獻的證明,我們得承認當時神職界的素質的確是每下愈況,情形相當地嚴重,潛藏著好大的危機。各個修道院的情形又如何呢?他們也不見得樂觀。以貧窮生活為號召的方濟會道明會,自從十三世紀初期創立以來,一直是教會的新力軍,挽回了中古教會的頹勢,可是,到了文藝復興時代,他們也經不起時代的考驗,逐漸的,也和在俗教士一樣,同流合污了,十四、十五世紀時,他們成為人文學者攻擊嘲諷的題材。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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