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5-12
- 最後登錄
- 2024-11-11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48752
- 閱讀權限
- 250
- 文章
- 364248
- 相冊
- 1
- 日誌
- 8
狀態︰
離線
|
天主教與新教
天主教在十六世紀的後期到十七世紀初斯所做的整頓工作,雖然很繁盛,而且也收到很好的成效,但是終究無法恢復信仰的一致,新興教派雖然在西班牙和義大利無法劄根而告絕跡,但是在德國、瑞士、荷蘭以及斯堪地納維亞和大不列顛等地,則成了主流,天主教徒反倒成了弱勢團體。聖教會非常關心這樣的分裂,我們下面就來談談聖教會如何努力,設法面對新興教派,以挽救分裂的悲劇。怎麼樣才能修好,歷代已有許多人試行過不同的方法,有的用說服,有的用強制,分裂的雙方也都有過慷慨大方的人,我們稱他們為大公運動的先驅者。
我們先來看看採用說服方式的人,有那些人呢?他們是怎麼做的?採用說服方式之中,羅馬方面最愛用的是以天主教的真理,說服新興教派,設法使他們回心轉意。在俗的或是在會的神職人員,尤其是研究聖經學的作家,或同新興教派的牧師據理力爭,或者寫成書籍反駁他們由聖經或是聖傳所摘取出來的不正確的、斷章取義的引證,向他們陳明天主教的道理所依據的理論,當時在研究神學和歷史上所做的真正復興,也正好為教會本身獲取到更大的好處。對從事這種工作的人,我只提出鮑須愛這位偉大的作家作為代表,因為新興教派引發的分裂、信仰的不一致等問題,正是他的首要工作。在這裡我介紹他的兩本名著,一為《天主教義的說明》,這本書使得不少新興教派的擁護者,迷途知返,重回聖教會的懷抱,第二本是《誓反教的千變萬化》,在書中他指出天主教在信仰上如何一致不變,有著他的至一和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特性,而誓反教在我們中國則稱為基督教,卻從天主教分裂出去以後,又分裂為無數的教派。
至於採用強制的方式,又是怎樣的呢?由誰,在那些地方,如何強制呢?在法國,天主教原本就是國王和絕大多數百姓所共同信奉的宗教,南特詔書准許誓反教的各個新興教派享有信仰的自由,這在以“屬誰管轄,就得信奉他所信的宗教”做為原則的歐洲而言,算是一個例外。路易十四一方面為了政治上的考量,另一方面因著他個人的堅實信仰,所以急著要在法國結束信仰的分歧,但是他認為,只以神學和歷史來做為號召的說服方式,仍嫌不足,為了使在法國的新教徒皈依天主教,醒悟反正,非得利用強制的手段不可,他首先認真地按南特詔書的規定執行,迫令異教徒遷離法國,後來,因為他所發動的戰爭獲得了勝利,態度也就傲慢起來,對新教徒採取一連串措施,像異教徒不得擔任公職,歸正重返天主教的,就給予優待,到後來,竟開始虐待異教徒。
在法國南部新教徒最多,地方官吏更變本加厲地執行路易十四的政策,他們以最殘酷的手段壓制異教徒,為了邀功而向路易十四報告說,異教徒都已經集體歸正了,這種強制性的改教有什麼價值呢?又能持續多久呢?不明真像的路易十四,竟誤信異教徒在法國境內所剩無幾,便仗恃他的權勢,在1685年宣佈廢除南特詔書,重建法國信仰自由。在巴黎的人,曾經鼓掌稱慶,歡迎廢除南特詔書,認為是天主教的勝利,其實只是自欺的幻想而已,信仰一致的問題並沒有因此而解決。新教徒多數逃到英國和北美洲去了,所剩下的也只是陽奉陰違。路易十四的這種強制政策,為法國帶來了無窮的後患,不但埋下反抗的種子,也由於多數新教徒出走英國或北美洲,造成國內經濟社會的大問題,因為外流的人才,大部分是專業的工匠,技術也外流,金錢財物也外流,這是路易十四始料未及的。
在英國的情形又如何呢?我們知道,路易十四廢除南特詔書的那一年,也正好是信天主教的君主英王詹姆斯二世即位之年,假如他能明智而平和地處理宗教問題,為天主教而言,必然會有一個比較幸福的結果。當時,英國國內也有宗教紛爭,教宗依諾森十一世就勸英王詹姆斯二世稍安勿躁,要以最大的明智,顧全大局,來處理包藏危機的宗教紛爭,免得小不忍而亂了大謀。但法國路易十四則慫恿他對異教徒採取強制反擊步驟,建立專制政權,可惜他竟然聽信了路易十四,而沒有聽從教宗的意見,他想以嚴厲的手段來恢復天主教的信仰,反而使他大失民心,爆發了革命。英王詹姆斯二世棄國逃亡海外,天主教友又喪失了法律保障。
西元1688年,英國的國會通過了《權利法案》,不但信奉天主教的親王不得繼承王位,天主教的教友也不能從事教育工作,不得擔任公職,甚至連置產權和立遺囑的權利也都被剝奪了,神職人員不是遭到永遠的監禁,就是逃亡海外。我們現在的人聽到這種宗教紛爭的後果,不禁會發出好多的問號,只是當時的情況、當時的風氣確實是如此。
十七世紀中葉以後歐洲的宗教紛擾,其中包括法王路易十四抱持法蘭西主義的思想,和教宗依諾森十一世之間衝突達十一年之久,終於因路易十四的明智,向教宗讓步,但是法蘭西主義的遺毒,卻延續到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後才告結束,寂靜運動和半寂靜運動的起源錯誤之處,和這運動最後的銷聲匿跡。最後一部分跟您談的是改教運動以後,看到教會的分裂,教廷也好,國王也好,都想到要恢復信仰一致,他們以說服的方式或是強制的方式,希望達到這個目標,推動的結果以說服的方式稍見成效,而法國的路易十四、英國的詹姆斯二世,採取強制的方式,在法國雖然沒有引發革命,但也埋下了反抗的種子,還造成國內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危機。在英國引爆了革命,推翻了詹姆斯二世,以《權利法案》的法令限制了教會發展,教友也受到相當不公平的待遇,下面,再來看看德國的情形如何。
德國經過了十六世紀的宗教戰爭以後,又遭逢1618到1648年三十年長期戰爭的痛苦,戰後又呈現了滿目瘡痍、民窮財盡的狀況,三十年戰爭,原本就不是純宗教性的,戰到後來卻變成純政治性的,對打的雙方,德、法兩國,實際上都是在爭奪歐洲的霸權地位而已。歷任的教宗努地周旋,想使雙方能和平解決,經過四年努力磋商之後,終於在1648年簽訂了《西發裡亞條約》,使得德國前後擾攘長達一百五十年的政治和宗教局勢,才算平穩下來。政治方面,在德國境內形成了三百四十三個獨立的小邦,神聖羅馬帝國只是擁有虛名而已。在宗教方面,也確定了西元1555年奧格斯堡條約所簽立的原則,德國人應該追隨各國小邦的君主所信奉的宗教,西發裡亞條約仍然承認,君主有改革宗教的權力,這樣的結果形成了各小邦拼湊而成的聯邦,每一個小邦國的諸侯,都在實行宗教獨裁。
當時的教宗克勒孟十世堅決不肯承認這些不道德的反人性反宗教原則,也反對條約當中不徵詢教會同意就擅自加上處置主教和修院財產的條文,教宗的反對只是徒然,因為事前就不顧教宗的希望,事後也就更不理會他的抗議了。西發裡亞條約可以說是一個時代結束的里程碑,在條約以前的時代,教會能借她的元首教宗的聲望,指揮全歐公共生活的時代已經宣告結束,歐洲各國的國君自己處理自己的國是,已經不在乎教會的意願,奉教國家的國王也逐漸地把教會當做是一個國家政府內的機構了。政治人員算是正式拋棄了奉教的觀念,在這條約以前,不論各國民族語言風俗習慣如何不同,還都以“隸屬於基督的教會”這樣的信念,靠著同一信仰、同一教廷的精神鎖鏈彼此聯繫在一起。條約以後,歐洲成為一群大大小小的國家,各自被他所屬的專制君主統治著,本國的利益便是各國最高的法律,在這種局勢之下,國與國間,如果有了爭執,便只有兵戎相見,靠戰爭的勝負來解決問題了。
歐洲宗教和政治的一致,已經完全瓦解,面對這種“信奉同一個神、同一個耶穌、卻彼此分裂”的怪異現象,無論天主教或新教的各教派,都曾有一些心胸寬大的人,非常地痛心於這樣分裂的怪異形勢。在德國,十七世紀的後半期,環境已經有利於彼此的接近,路德派那種初期的狂熱已經減低,不少王侯的家庭裡,也有不少又返回了天主教,有利於合一的思想已經開始在散佈著,非正式的接觸也正在建立,就是在這麼一種氣氛下,德國誓反教中一個名叫萊布尼茲的學者,起來鼓吹合一。他學問豐富,在文學和科學、神學和歷史、哲學和法律上,都有卓越的成就,萊布尼茲旅行全歐,奔走呼號,切望著彼此能合一,也幻想著重建歐洲和政治統一,萊布尼茲正是擔任和解角色的適當人選,他與天主教的各層人物都有交往,尤其是和法國的鮑須愛,他們兩人之間,信件往返,互相討論了十年之久。這兩位卓越的人物,抱著合一和尋求真理的精神,令當時在他們周圍瞭解他們在做什麼的人,看到他們如此誠心尋求可能使雙方教會言歸於好的方法,都深覺感動。
可惜最後,因為兩人對教會的觀念大相逕庭,無法調合,雙方教會合一的努力終告失敗。這次失敗使得兩個破裂的教會,長期的和平談判也宣告結束,雖然仍然有人想在這方面努力,也都只不過是小小的試探而已,沒有什麼大規模的舉動,只有等到十九世紀末葉,大公運動在新的基礎上,重新再開始雙方教會合一的可能。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所有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對威脅一切啟示宗教的新敵人,還能組成共同陣線,一致對付新的敵人,也就是無信仰的懷疑派。因為無信仰的思想,在十八世紀已經逐漸侵入基督宗教的知識界。一段音樂之後,我們就一齊來探討,教會在十八世紀的情形。
來源:天主教在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