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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說若一個真心悔改,奉耶稣的名受洗的人,必領受應許的聖靈(徒2:38),可是,是否一定要受洗才能領受聖靈?記得使徒行傳十章記載了一件事,外邦人哥尼流等人聽彼得講神的道時,彼得還沒講完聖靈就降在聽道的人身上,可見一切主權都在神手中,沒有一個固定的規律。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3:21】
受水洗只是對神的一個承諾,就是我願意跟從你,求你賜我一個無虧的良心,並不能使我們領受聖靈。約翰說他是用水給人施洗,但耶稣要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洗。要受聖靈洗,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彼得所說的,“你們要悔改”(徒2:38),這也是爲何耶稣一出來傳道就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因惟有透過真心痛悔才能領受聖靈。
但是,信徒是不是就不需要受水洗?個人認爲,若我們真信耶稣,受水洗還是需要的,因連耶稣也受洗(他說理當盡諸般的義),爲何我們要拒絕呢?
轉載自 聖經與世界瞭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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