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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520- 於 2014-11-22 15:09 編輯
請問版主loong:
你在[公告] 新增發帖導引事項:消費購物區禁止張貼抽獎訊息與他網之網頁連結裡有明文規定,
親愛的會員大家好:
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本區不得張貼有關抽獎的訊息
畢竟有關抽獎的活動,誰也說不準是否會不會有後續
的爭執產生,因此 消費購物區禁止張貼有關抽獎的內容
一經發現有連結網頁或直接張貼任何抽獎訊息
將直接刪除,請會員們配合,謝謝合作!
我在不知情況下犯了錯誤,而且是第一次在消費購物區犯錯,你應該直接按照公告上說的做,直接刪除,為何卻對我發的
四篇,一篇一篇的扣威望處罰,導致我一星期內連續三次以上犯錯,被禁言7天,你如直接刪除,我也會接到通知,並且
知道自己哪裡犯錯被刪除,也達到要會員注意版規的目的。但你卻用這種方式讓我直接禁言,這樣的作法與你的公告處置
不合。
我一開始在新聞時事討論區也犯了錯,沒注意每天只能發五篇,有次多發了幾則,版主神采飛揚就直接刪除了我多餘的主
題,系統也通知了我,我看到後就知道我犯規了,自此以後在新聞時事討論區就遵照版規,一天五篇,這樣不是也起到了
警告作用,又不會讓會員被禁言。
又不是一犯再犯,不聽勸告的會員,不需要一開始就用這種嚴厲的處罰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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