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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中恒心不渝
「不斷祈禱」(得前5:17),「為一切事,要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時時感謝天主父」(弗5:20),「時時靠著聖神,以各種祈求和哀禱祈禱;且要醒寤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6:18)。因為「我們並沒有受命不斷工作、警醒和守齋,但根據規定,我們要不斷祈禱」。這種不倦的熱忱只能源自愛。為抵抗我們的慣性和惰性,祈禱的戰鬥就是一場謙遜之愛、信賴和持久之愛的戰鬥。這愛使我們的心向著三個清晰而賦予生命的信德事實開放。
時時都可以祈禱:基督徒的時間就是復活基督的時間,無論有怎樣的狂風巨浪,他都「天天同我們在一起」(瑪28:20)。我們的時間是在天主手裏:
走在街市或獨自散步時,在商店中,在買、賣時,甚至在廚房作飯時,都可以經常而熱心的祈禱。
祈禱是基本的需要。反面的證據也有同樣的說服力:如果我們不讓聖神引領我們,我們會再墮入罪惡的奴役中。如果我們的心遠離聖神,他怎能是「我們的生命」呢?
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與祈禱的價值相比;祈禱能使不可能的成為可能,使困難變成容易。祈禱的人不可能故意犯罪。
祈禱的人一定得救;不祈禱的人一定喪亡受罰。
基督徒的生活與祈禱是密不可分的,因為它們關係到同樣的愛和同樣發自愛的自我捨棄。以同樣的赤子之愛,順從天父的慈愛計畫;在聖神內有同樣的改變與合一,他不斷使我們日益肖似耶穌基督。以耶穌愛我們的同樣之愛來愛眾人。「你們因我的名不論向父求甚麽,他必賜給你們。這就是我所命令你們的:你們應該彼此相愛」(若15:16-17)。
誰將祈禱與工作,工作與祈禱,在生活中連接起來,他就是在不斷祈禱。也只有這樣,我們認為不斷祈禱的原則才能得以實現。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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