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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早年遍傳六堆地方的故事。
在清代,有一位二崙庄人,姓賴名太三伯(一說李姓,名開三,為海元上代祖先),
其人方正賢良,文武兼備,體魄剛強,能任人搥打,故人稱之曰耐打三伯。
有一年,港西里頓物區主辦十三庄打醮,他被推選主理其事。
醮事圓滿結束後,忽然幾位副首趕到他家,指責牠的帳目不清,有貪墨嫌疑。
他把收支條項一一詳為解釋,猶得不著諒解。於是只有發誓以明心跡。
次日,上午十時,大家齊集廟前,賴福首擺起香案,
當天發誓說:「皇天鑒諒,我賴某此次主理十三庄打醮,如有貪墨一分一厘,
願為毛欄(竹蔑所做盛谷大容器)火藥燒死。」
於是他拿了一把點燃的清香,插到事先準備好,放了火藥的毛欄上,然後坐上去。
大家摒住氣準備看一閃火光一聲爆炸。可是一切安靜如常,火把燃著,
火藥卻沒有燒起來,他也安然坐看。其他福首見狀都自認冤枉了好人,
即刻下跪,求他原諒。多年後,賴福首無疾善終。
就在他昇天當日早晨,有同村人數位往阿猴辦貨還家,路經麟洛河時,
看到太三伯坐在八人抬大轎上,有一群士卒護衛著。太三伯看到他們便招招手,
停下轎,吩咐其中一位鄰居青年說:「我要去一新地方赴任,
臨行忘記了告訴你伯姆鎖匙放在枕箱內,回去轉告你伯姆收起來吧。」
青年未生懷疑,回到家聽隔鄰傳來哭聲,始知太三伯已去世。
查之鎖匙亦確在枕箱中,原來他們在路上碰到的,正是太三伯被迎去陰司做官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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