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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像介紹] 南傳上座部佛教(下) 瑪欣德尊者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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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4 08:19: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正自覺者!



3.以戒學、定學、慧學三學為禪修次第

佛陀認為,包括祭祀、祈禱、火供、唸咒等的儀式,以及斷食、燒身、自殘一類的苦行,皆屬於「戒禁取」,並不能斷除煩惱,也不能解脫生死。

因此,佛陀在世時,僧團並不注重儀式,也沒有諸如唱誦、唸咒之類的修行方法。

最接近於儀式的行為,也許應該是比庫僧團所舉行的甘馬了。

然而,凡是學過律者都知道甘馬並不是儀式,它只是僧團內部的一種民主表決會議。

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是傳承佛法、守護戒律、保持正念、修習禪定以及培育觀智。

當然,在現今南傳上座部教區內,也有諸如祝聖水、祝護符、繫聖線之類的儀式,但那只是佛教在流傳過程中受到古婆羅門教殘餘風俗、當地民間信仰及鬼神崇拜等因素影響的產物,並不屬於嚴格意義的上座部佛教。

根據上座部佛教,要成為一名比庫首先應當尊重戒律。

正因如此,在上座部佛教國家,至今依然能夠看到按照佛陀當年所制定的行爲規範過著剃除鬚髮、三衣一缽、托缽乞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不持金錢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庫僧團,使我們仍然能夠親切地感受到最接近於2600年前佛陀在世時佛教僧團簡單樸素的修行生活。

這種讀特的文化現象和歷史現象,的確令我們感慨萬千。

於此舉一個上座部佛教僧人守護戒律的例子:在緬甸東固王朝末期,緬甸僧團內部因為穿著袈裟的問題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

1708年,敦那村(Tunna)有個名叫谷那阿毗朗咖拉(Guõàbhilaïkara)的長老規定沙馬內拉在進入村落時可以偏袒右肩,被稱爲「偏袒派」 (Ekaïsika)。部分比庫指出僧人在進入村落時必須披覆雙肩,這派僧人稱為「披覆派」 (Pàrupana)。

兩派相持不下,爭論持續了二十四年,國王禮請四位博學長老進行調解也得不到解決。

貢榜王朝建立之後,這場爭論又鬧到阿勞普耶王(Alaung Paya,西元1752-1760年在位)那裡。

國王支援偏袒派,命令僧人必須偏袒右肩披著袈裟。

有飽學長老牟尼王音(Munindaghosa)等兩位上座不從王命,對佛發誓:寧捨身命,護持佛陀戒法,盡形壽不捨棄。

結果遭國王驅逐出境。

1783年,缽多普耶王(Bodawpaya,西元1782-1819年)在位時,披覆派又引經據典,駁斥偏袒派並獲得勝利。

缽多普耶王下詔全國:比庫一律不得偏袒右肩入聚落。

這場前後相持了七十五年之久的「著衣之爭」終於宣告結束。

根據比庫學處的眾學法(sekhiyà dhamma):僧人在進入俗人住區時必須披覆整齊,即通披袈裟,以示威儀莊嚴;而在禮敬佛陀和上座比庫時,則必須偏袒右肩,以表恭敬尊重。

從「著衣之爭」一例可以看出南傳上座部僧人注重戒律的嚴謹作風。

正如佛陀在提及持戒時經常如此教導說:‘Sampannasãlà, bhikkhave, viharatha sampannapàñimokkhà, pàñimokkhasaüvarasaüvutà viharatha, àcàragocarasampannà, aõ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àvã, samàdàya sikkhati sikkhàpadesu.’
「諸比庫,應當具足戒與具足巴帝摩卡而住!應以巴帝摩卡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與行處,對微細的罪過也見到危險。受持學習於諸學處!」

在律藏的義註《普端嚴》 (Samantapàsàdikà)中也說:“Vinayo nàma Buddhasàsanassa àyu,Vinaye ñhite Sàsanaü ñhitaü hoti. ”
「律為佛教之壽命,律住立時教乃住。」

在現代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南傳上座部比庫們仍然過著托缽乞食、不非時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作咖提那衣等簡單樸素的佛陀時代乞食生活,這不正是他們視戒律如生命的修學態度之結果嗎?

然而,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並不僅僅在於嚴持戒律,持戒嚴謹只是上座部佛教的表相而已。

上座部佛教至今仍傳承著一套完整系統的止觀禪修次第,禪修者能夠依據止觀禪修,亦即在戒清淨的基礎上修習禪定,培育定力之後再修習觀慧,乃至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現證涅槃。


4.以現證聖果為禪修目標

學過佛法的人大概都知道佛教在印度的大致發展過程。

我們可以把佛陀的教法分為三種:一是正法,一是像法,一是末法。

相信有很多人認為現在是末法時期吧?

在這裡我們先不談現在是甚麼時期,先來探討一下印度的佛教。

佛教在中印度一帶地區大概存在了1500年,但就整個印度來說則存在了1600年到1700年,因為最後的一、二百年只是在東印度那一個地方苟延殘喘了。

我們依照印度佛教的大致發展情況,將佛教分為三個時期,即:

⑴. 第一期是正法時期。正法(Saddhamma)——純正的佛法、真正的佛法。這一個時期從佛陀在世時直至佛滅五百年間,大概有500年。

佛滅後兩百多年(西元前240年左右),正法傳入了斯裡蘭卡、緬甸等地。

⑵.第二期是像法時期。像法(Saddhamma pañiråpaka)——相像的、相似的佛法,似是而非的佛法。這個時期從佛滅後五百年直至一千年間,大概有500年。這個時期,佛教界開始大量傳出各種似是而非的經典和教法。

⑶.第三期是末法時期。末法,即末流的佛法、枝末的佛法。從佛滅後一千年直至佛教在印度本土消亡。這個時期大概也是500年。[18]

這是依照三期教法來劃分印度佛教的大致發展過程。[19]

雖然佛陀的教法可以依其流變而分爲正法、像法與末法三個時期,但這主要還是指在印度本土的歷史發展情形。

上座部佛教認為現在並非末法時期,現在仍然屬於正法時期!根據上座部佛教,正法將住世5000年。

在《長部註》中提及正法住世五千年時說:「以證得無礙解而住立了一千年,以六通為一千年,以三明為一千年,以乾觀者為一千年,以別解脫而住立一千年。」

在《相應部註》、《增支部註》以及律疏《心義燈》中也有類似的說法。

這裡所說的住世正法與剛才所說的正法稍微有點不同。

剛才所指的是印度佛教的正法時期,在那個時期,僧團是和合統一的,在教法、經典上也幾乎是一樣的,相差不會很多,正法是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的。

但是,南傳佛教所說的正法是從教法、修行與證果的角度上來說的:

⑴. 南傳佛教相信三藏聖典還在,佛陀的言教還在;

⑵. 現在的上座部佛教還有很系統、很完整的禪修方法,也就是現在南傳的止觀禪修、戒、定、慧的傳承還在;

⑶. 在這個時期還可以證果,證得聖道聖果。

南傳上座部佛教講的正法是從這三個角度上來說的。

在這正法住世的五千年當中,第一個千年可以證悟四無礙解智,也就是在斷盡一切煩惱的同時,也證得四無礙解智。當然這並不是說在那個時期每個證果的人都能證得四無礙解智,而是說有這樣的可能。

第二個千年是六通阿拉漢的時期。如果在那個時期證悟阿拉漢果的話,有可能同時擁有六神通。

第三個千年是可以證得三明阿拉漢的時期。現在是佛滅2500多年,也即是處於第三個千年,如果禪修者很有系統地依照佛陀的教法修行的話,還有機會證得阿拉漢果,甚至還能夠證悟「三明阿拉漢」(tevijjà arahata)[20]。

是哪三明呢?

宿住智證明、死生智證明和漏盡明,相當於一般所說的宿命通、天眼通和漏盡通。

如果認爲現在已經是不能再證悟道果的時期之觀點,被認爲是造成「法障」 (Dhamma antaràyika)的邪見。

第四個千年是純觀阿拉漢時期,也就是說那個時候如果精進修行,還是可以斷除煩惱,但是已經不可能證得神通了。

到了第五個千年,想要斷盡煩惱都很困難,只能夠證得比較低的三個果位,即初果、第二果、第三果。

在這個五千年當中,巴利三藏一直都存在。

但是到了五千年之後,三藏就會慢慢地消失,乃至正法最後隱沒殆盡。

那個時候的出家人只是披著袈裟,沒有持戒,沒有修行,更談不上證果了。

在我們果答瑪佛陀的教法可以住世五千年,是從這個角度上來說。

現在大家知道佛陀的正法仍然住世,就應當生起信心,精進修行,乃至斷煩惱、證道果。

只要巴利三藏仍然存在於世間,只要佛弟子們仍然能夠真正地實踐佛陀的教導,正法時期就會繼續存在!

所以,在《經藏 長部 第16集 大般涅槃經》中世尊很明確地說過:“Ime ca, Subhadda, bhikkhå sammà vihareyyuü, asu¤¤o loko arahantehi assà’ti.”
「蘇跋達,於此,只要比庫們正確地安住,則世間將不空缺阿拉漢!」

依據業果法則,造作善業能造成善趣的結生並招感樂之果報;造作不善業能導致投生於惡趣並帶來苦果。

只要導致生死流轉的煩惱還沒有被根除,就還會繼續造業並將隨著所造作的善業或不善業繼續投生、繼續輪迴。

如果想要解脫痛苦、止息輪迴就必須修行。修行的方法包括布施、持戒、修習止觀等。

然而,唯有修行觀慧直至證悟聖道果,才能斷除煩惱、出離生死輪迴。

爲甚麼呢?

因為布施、持戒等雖然屬於善業,但是卻不能斷除煩惱,只能造成投生到人界或欲界天趣。

如果禪修者修習定而達到禪那,而且能夠將禪那維持到臨死那一刻,他將能夠投生於梵天界。

所有這一切,都是依照業果法則而發生的。

能夠達到禪那並維持到死亡時刻固然很好,但是禪那只能夠鎮伏煩惱,仍然不能拔除煩惱之根。

至於其他的善業,則是更加的不保險。

大多數的情況是:儘管布施、持戒等善業能夠導致投生到善趣,然而,由於臨死時的不如理作意,惡業也可能會超越善業,而造成投生到惡趣。

根據上座部佛教,佛陀出現於世間的目的乃是為了令衆生解脫痛苦、止息輪迴、導向寂止——涅槃。

佛陀說:“Seyyathàpi, bhikkhave, mahàsamuddo ekaraso loõaraso. Evameva kho,bhikkhave, ayaü dhammavinayo ekaraso vimuttiraso.”
「諸比庫,猶如大海唯有一味,即鹹味;正是如此,諸比庫,此法、律唯有一味,即解脫味[21]。」《律藏 遮止說戒篇》、《經藏 增支部 第8集 伍波薩他經》、《經藏 自說 伍波薩他經》

佛陀也曾經明確地教導弟子伍巴離尊者說:「伍巴離,對於某些法,如果你知道:『這些法並非導向完全厭離、離欲、滅盡、寂止、勝智、正覺、涅槃。』伍巴離,你就可以肯定地受持:『這是非法,這是非律,這不是導師的言教。』

伍巴離,對於某些法,如果你知道:『這些法導向完全厭離、離欲、滅盡、寂止、勝智、正覺、涅槃。』伍巴離,你就可以肯定地受持:『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言教。』」《經藏 增支部 第七集 導師言教經》

因此,我們可以清楚地明白,佛陀教法的特點是導向解脫,導向寂止,導向正覺。

同樣,作為佛陀的弟子,我們就必須依循佛陀的教導,精進修行,以期達到斷除煩惱、解脫生死、止息輪迴、導向寂滅—涅槃。

對於禪修者來說,他最低限度必須在今生今世證悟初果(入流果),如此才可以說是拿到瞭解脫生死輪迴的保險。

初果聖者不會再退轉回凡夫的境界,而只會不斷前進;而且無論他們投生至何處,都不會再墮落到惡趣,而只會不斷地投生至更高的生命界,直到徹底止息生死、證趣無餘依涅槃。

佛陀的教法是以人爲本的。

所謂「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就是要求我們應當好好地珍惜來之不易的人身,珍惜生命,精進地修持萬劫難聞的殊勝佛法,乃至斷除煩惱、現證涅槃。

佛法絕非「等死」的教導,解脫也不會在死亡的那一刻自動實現。

如果出家、修行只是為了等死,那只會浪費生命、糟蹋人身,辜負佛陀的慈悲教導。

正因爲上座部佛教遵照佛陀以及當時聲聞聖弟子們所教導的正法、律修學與禪修,以期在今生今世現證寂靜涅槃爲主要奮鬥目標,所以上座部佛教在傳統上是以所謂的「聲聞乘佛教」或「解脫道」[22]爲主流的。

聲聞,巴利語sàvaka的直譯,意為「弟子」,即親自聽聞佛陀音聲言教的弟子或者說是佛陀的親傳弟子。

在嚴格意義上,只有那些已經證悟道果的聖弟子,即四雙八士聖者才有資格稱爲聲聞弟子。

不過,在廣義上的「聲聞弟子」,也可以泛指一切遵照世尊所教導的正法、律修行乃至證果的弟子,這就包括實踐佛陀教法的一切聖凡弟子。[23]

雖然上座部佛教以朝向解脫爲主流,但在上座部典籍中也記載有菩薩的修行方法,稱爲「大菩提乘」 (Mahàbodhiyàna),而且自古至今皆不乏其實踐者。

要成為菩薩(bodhisatta)必須發「至上願」 (abhinãhàra),並且須得到佛陀的親自授記。

要發「至上願」必須具備八項條件,即:

1.獲得人身;

2.生為男性;

3.具備只需通過聽聞佛陀的簡要開示即能夠證悟阿拉漢果的能力;

4.遇見活著的佛陀;

5.出家;

6.擁有八定及五神通的成就;

7.增上行;

8.想要成佛之極強善欲。

在得到佛陀授記之後,菩薩至少必須用四阿僧祇(asaïkheyya,不可數,無數)及十萬大劫的時間來圓滿十種巴拉密[24]。

這十種巴拉密分別是:布施巴拉密、持戒巴拉密、出離巴拉密、智慧巴拉密、精進巴拉密、忍耐巴拉密、真實巴拉密、決意巴拉密、慈巴拉密、捨巴拉密。當菩薩修習諸巴拉密達到圓滿時,就能證悟無上全自覺者,成爲一切知佛陀。


5.以說法利生來化導有情

至今仍有許多人認爲南傳上座部佛教屬於「小乘佛教」,教人「灰身滅智」,證阿羅漢做「自了漢」,對世事不聞不問,不發大心出來救度衆生云云。

其實這是對上座部佛教的莫大誤解。

佛陀曾對諸比庫說: 「諸比庫,諸婆羅門、居士對你們有許多助益,因為他們供養你們衣服、飲食、住所、病人所需的醫藥資具。

你們對諸婆羅門、居士也有許多助益,因為你們爲他們宣說初善、中善、後善,有義有文的正法,顯示完全圓滿、遍淨的梵行。

諸比庫,如此,通過彼此間的互相資助,使導向超越諸流、正盡苦邊的梵行得以住立。」《經藏 小部 第107經 如是語》

作爲佛教比庫,第一要務當然是精進修行以期早日解脫生死(自利)。

此外,比庫尚且擔負著住持佛法的職責。

住持佛法包括學習三藏聖典以傳續佛陀的正法以及說法利人。

比庫們通過從事高尚聖潔的梵行生活來培育心智,同時也通過實踐世尊的正法、律以及弘揚佛法來回報社群、自利利他。

在《經藏 長部 第31集 教誡新嘎喇經》中,佛陀提及出家沙門與在家人之間應當承擔的相互責任與義務。

在家居士應當以五種方式來奉待作為上方的沙門、婆羅門:

1.以身行慈;

2.以語行慈;

3.以意行慈;

4.不關閉門戶;

5.供養必需品。

相應的,作爲上方的沙門、婆羅門,應以六種方式來慈湣在家人:

1.勸阻他們作惡;

2.令他們住立於善;

3.以善意慈湣;

4.令聽聞未曾聽聞之法;

5.已經聽聞者令清淨;

6.指示生天之道。

佛陀提及的這些責任與義務是相互關係的,唯有彼此之間皆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僧人居士之間的關係才是正常的,佛陀的正法才能因此而得以久住。

在家信衆布施供養出家人衣服、飲食、住所、醫藥等日用必需品,在物質生活方面資助出家人。

而作為對廣大信衆的回報,佛陀要求比庫們應當在言行舉止上能夠作爲人天師範、道德楷模,在心靈上、信仰生活上也應當對在家人起到幫助鼓勵和皈依投靠的作用,比庫們必須是在家信衆的精神導師和心理醫生。

因此,一位佛教比庫除了嚴持戒律、潛心止觀禪修、保持佛法傳承之外,還應當以適當的方式適時地向在家人宣揚佛法、開導群迷。

那麽,誰才有資格說法與教禪呢?是否只需看過幾本經論、瞭解一些名相、懂得談玄說妙就可以高升法座、廣開法筵了呢?是否曾經打過幾天坐、有些禪修覺受就可以著書立說、傳法授徒了呢?

佛陀在《經藏 中部 減損經》中對准達尊者說:「准達,他自己確實已陷入沼澤,而將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澤者,無有此事!准達,他自己確實沒有陷入沼澤,而將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澤者,乃有此事!

准達,他自己確實未調禦、未調伏、未般涅槃,而將能調禦、調伏他人,令般涅槃者,無有此事![25]准達,他自己確實已調禦、已調伏、已般涅槃,而將能調禦、調伏他人,令般涅槃者,乃有此事!」

已經證悟聖道聖果的禪修者,堪稱爲照亮這個世間的「世間燈」,堪作世間最上福田,衆生對他們哪怕只是一合掌、一讚歎,皆已種下殊勝之善業因,更何況是禮敬、奉事、供養、布施!所謂「一切布施中,法布施最勝」。

真正的救度衆生應該是使衆生越渡生死苦海,而不是只種些世間的小善小福而已。「正人先正己」,人們應自己先修好善法,知解法、徹見法、悟入於法,然後才能教導他人。

一位已經證悟道果的聖者有能力更好地指導他人正確地禪修。

佛陀曾把生死譬喻爲瀑流,把世間譬喻爲苦海。

如果自己尚沈溺生死瀑流,如何救拔有情出離苦海?

如果自己尚是凡夫俗子,如何教導衆生具足聖智?

如果自己尚未徹悟聖法,又如何能指引衆人體證涅槃?

當然,如果說唯有證悟阿拉漢果、證悟涅槃的聖者才有資格講經說法的話,那麽,在當今聖賢寥若晨星、阿拉漢更是如鳳毛麟角的時代,比庫僧團幾乎就無法弘揚佛法,談不上化世導俗了。

為此,《清淨道論》在談及親近善友時提到:全自覺者是最好的善友,其次爲八十位大弟子,然後依次是漏盡阿拉漢、不來、一來、入流、得禪凡夫、三藏持者、二藏持者、一藏持者;若一藏持者也沒有,則可親近精通一誦及其義註的知恥者,因爲這樣的知恥者能夠維護傳統而不會自我作古。

上座部佛教的在家信衆有每月四齋日[26]前往塔寺布施、持戒、聞法與禪修的優良傳統。

同時,寺院也會在這幾天選派比庫爲信衆授戒、講經開示。

在此以緬甸毛淡棉的帕奧禪林(Pa-Auk Tawya Forest  Monastery)爲例:在帕奧禪林,只有三種比庫被選派爲大衆作開示:

1. 德高望重的督導長老(nàyaka sayadaw);

2. 學完止觀禪修學程、堪任教禪的業處導師(kammaññhànàcariya,禪師);

3. 通達經論、取得「法師」 (dhammàcariya,達摩阿闍梨)資格的比庫。

雖然緬甸帕奧禪林人才濟濟,但真正能被選派者的比例還不到全寺比庫人數(全寺人數約800人,比庫500位左右,尚不包括沙馬內拉)的4%。

由此可見,雖然說弘法利生是比庫僧團的本分,但是,基於對法的恭敬與對傳統的尊重,上座部佛教在對弘法者資格的認定方面還是比較嚴格和謹慎的。

上座部佛教流傳的地區幾乎都是全民信教的地區,這固然與當地的風俗習慣及歷代諸王的護持有關,但佛教僧團所起到的表率作用也不容忽視。

在傳統上,上座部佛教寺院既是兒童接受傳統教育的學校,又是當地村民社區活動的中心,基本上村中所有的會議、公共活動,都是在寺院中舉行。

作爲上座部比庫,他們既是知識的代表及道德的楷模,又是積累功德的對象及道德理想的倡導者,他們充當著廣大在家信徒精神導師和心理醫生的角色。佛教的影響在上座部教區無所不在,幾乎滲透到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行爲模式、價值觀念、人生趣向等方面。

在泰國,一位佛教徒一生的追求就是成爲一名僧人、修建寺塔、供養僧團、服役寺僧、日常守持五戒、齋日供佛並守持八戒等。

受到佛教「不殺生」的影響,在緬甸,屠宰、狩獵、網捕、畜牧被視爲令人厭惡的職業。

據說市場上鮮魚活蝦沒有人買,以至有些外國人還認爲緬甸人喜歡吃臭魚死蝦。

在下緬甸克因邦帕安地區(Hpa-An Township, Karin State)有位薩曼雅道西亞多(Sàma¤¤adaung Sayadaw Bhaddanta Vinaya),在其慈悲的感化之下,周圍方圓3英里(約5公里)範圍之內的人都不吃肉、不飲酒。

在緬甸,佛教寺院基本上可以分爲經教寺院和禪修中心兩大類[27]。

經教寺院(Pariyatti Kyaung)以學習三藏、研究教理為主;而禪修中心(Sàsana Yeikthar)則以修習禪觀、實踐佛法為主。

除此之外,還有一類緬語稱爲Pondawkyi Pinnyathin的寺院。這類寺院義務辦學,免費教導廣大村民的孩子讀書識字,爲他們提供上學受教的機會,同時還解決無家可歸的孤兒們的食宿問題。這一類的寺院在現代型的世俗學校尚未興辦之前,充當著普及全民基礎教育的角色。時至今日,它們仍然遍佈全緬各地鄉間村落,承擔著普及教育的義務。

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亞洲各國紛紛掀起一股「主義」熱潮,在一些落後的農村地區及山地少數民族爆發了反政府鬥爭及武裝暴動。

爲了遏制這股熱潮,增加農村人民的福利,泰國政府於1964年開始先後推行了「傳法使計劃」和「弘法計劃」,想用佛教思想來統一各民族,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被選派前往各地弘法比庫的任務是向村民講解佛法,勸人皈依佛教、受持五戒、樂善好施、熱愛國家及效忠國王,幫助解決心理和精神的煩惱與壓力。

此外,比庫們還教導公共衛生、健康常識、現代農業技術,幫教罪犯、濟助窮困等。

據泰國宗教事務局統計的數字,僅1971年,傳法僧人爲2105人,人民受教數爲1,055,884人,公共場所受教人數爲2,336,699人,宣誓的佛教徒有533,771,修禪者爲172,582人。

上個世紀中葉,泰國周邊的緬甸、寮國、柬埔寨等國家一直動蕩不安,而泰國在經濟等領域的穩步發展,與佛教所起到的作用不無關係。

當代上座部佛教比庫到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地弘法教化是司空見慣之事,許多寺院還定期不定期舉行各種弘法、禪修、星期日學校、社會公益、節慶等活動,有些德高望重的長老比庫還經常受邀前往歐美澳等西方國家弘法教禪。

從種種的現實事例來看,南傳上座部佛教並非自私自利、不顧衆生苦難的「小乘佛教」。

除了上述五點以外,上座部佛教還有許多特色,例如:重視傳統、敬重長老、僧俗分明、盛行頭陀、龍象輩出、禮敬佛塔等。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爲證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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