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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阿毗達摩簡要(上)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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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4 07:54: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



在南傳佛教,弘法者以讚頌佛陀作為其著作的開端已成傳統。

佛、法、僧三寶是一切尋求正法者的最終依歸。

因此,依照傳統,懷著深深的敬意,以讚頌陀偈作為開端。

圓滿自覺者:佛陀稱為圓滿自覺者,因為他已親自圓滿界覺悟了一切法的本質,即它們的特相(自相)與共相。

此名稱表示無師自證的一切知智。

佛陀也稱為獨一無二,因為他的素質與功德是沒有任何眾生能比得上的。

雖然諸阿拉漢也都擁有超凡的戒定慧種種功德,足以令他們解脫,但沒有一人擁有佛陀無數無量的功德,即:如來的十智力、四自信界、大悲定、一切知智。

由此,佛陀在諸眾生當中是獨一無二的。

如經藏中所說:「諸比庫,有一個人是獨特、獨一無二、無雙、無比、無同等、無同級、無敵、人中至上,他即是如來、阿拉漢、圓滿自覺者。」

勝妙正法:佛陀的教法有三個層面,即:教理、修行、體證。

「教理」即是鑽究記載佛陀的教示的聖典:律藏、經藏、論藏三藏。

「修行」是指戒學、定學、慧學三學。

「體證」則是指通達出世間道與證悟聖果。

在它們當中,「修行」是「體證」的根基,因為研究教理提供修行的方針;修行則導向覺悟。

此教法是基於真實與良善而稱為勝妙,因為依循佛陀的教法而修習,必定會趣向證悟至上殊勝的涅槃。

阿毗(abhi)的意為上等的、殊勝的、卓越的。

達摩(dhamma)的意思是法。

這裡的「法」是指究竟真實的教法,特別是指佛陀所教導的教法。

阿毗達摩有時指論教法,有時指《論藏》。

南傳上座部佛教的《論藏》一共有七部,稱為上座部七論或者南傳七論,它們依次是:《法集論》、《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論事》、《雙論》和《發趣論》。


阿毗達摩的特點

(一)系統地分析諸法
阿毗達摩將諸法進行分門別類,把《經藏》里佛陀所講的錯綜複雜的諸法很有系統地統合起來,條理清晰。阿毗達摩把諸究竟法分為四大類:心法(citta)、心所法(cetasika)、色法(rūpa)、涅槃(nibbāna)。

(二)把一切法分析至最基本的單位
阿毗達摩把一切法、把名法、色法分析到最小單位。

(三)整理諸經中的各種佛學術語
在《經藏》中,佛陀會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用不同的詞語來表達同樣的含義,但是在阿毗達摩里把它們進行整理並用一個精準定義的術語來表達。

(四)用二十四緣統攝一切法
《論藏》七部論中的最後一部論《發趣論》列出了二十四緣: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等等,用組織法把被分解到最小單位的諸法進行組合、統攝,找出它們之間的互相關係,把所有的究竟法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第一章:心的概要(名法)

我們一般所認為的意識,實際上是一連串剎那生滅的心,極迅速地相續生滅,以致我們不能察覺它們是個別不同的心。

四究竟法:共有四種,心、心所、色、涅槃。

根據《阿毗達摩論》,諦有兩種,即:世俗諦與究竟諦。

世俗諦是指世俗的概念、觀念、表達方式。

它包括組成我們世間還未受到分析的種種現象,例如:眾生、人、男人、女人、動物以及看似恆常不變的事物。

依《阿毗達摩論》的觀點,這些現象並沒有究竟實質,因為它們所代表的事物,在實際上並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

它們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不真實的。

它們只是由心構想而成的產物並非基於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究竟法是基於它們各自的自性而存在的法。

究竟法是最終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單位;由親身體驗、如實界分析而知見的究竟法。

此等實際存在的法不能再分解為更小,而是已分析到最小、最終的單位,是組成種種錯綜複雜的現象的成分。

有如可以從芝麻提煉芝麻油,人們也可以自世俗諦當中「提煉」出究竟諦。

例如:「眾生」、「男人」和「女人」諸概念給人的印像是,它們所代表的東西擁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實體。

然而,當我們以阿毗達摩的分解器,明智界探究這些事物時,我們發現它們並沒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實質,而只是由無常的名色過程所組成的現象。

如此,運用智慧分析世俗諦,最終我們將會達到藏在概念現象背後的究竟法。

在《阿毗達摩論》裡的究竟法,即是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的法。

雖然究竟法是實際上存在的實質,但由於它們非常微細深奧,所以缺乏禪修訓練的人無法覺知到它們。

這類人無法知見究竟法,是因為他們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裝成世俗現象的概念所蒙蔽。

在經藏裡,佛陀一般把眾生或人分析為五種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識五蘊。

諸究竟法則歸納為四種類別。

前三種──心、心所、色(包含了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的法)。

經藏裡的五蘊等於這三種究竟法。

識蘊在此列為心;「心」此字通常是用於代表基於其相應心所,而得以分門別類的諸「識」。

在論藏方面,五蘊的受、想、行三蘊被列入心所的內;心所與識同生,執行種種不同的作用。

在《阿毗達摩論》所列出的五十二種心所中:受蘊、想蘊各是一種心所;行蘊則再分為五十種心所。

而色法則當然是相等於二十八種色法。

除了這三種有為究竟法的外,還有第四種究竟法,屬於無為的究竟法(不是因緣和合而成的法)。

這不包括在五蘊的內的究竟法即是涅槃:脫離諸有為法的苦,而達至最終解脫的法。

四種心:
一、欲界心;
二、色界心;
三、無色界心;
四、出世間心。

心:四種究竟法的第一種。

先研究心是因為佛教分析究竟法的中心點是在於親身體驗,而心又是體驗的主要因素,是對目標(所緣)的識別。

巴利文citta是源自動詞詞根citi(認知、識別)。

沒有一個「自我」在實行識別的活動,而只有心在識別。

此心即是識別活動而無他,而且此活動必定是生滅的無常法。

對於闡釋任何究竟法,使用四種鑑別方法以區別的。

一、相──它的特相;
二、作用──它所執行的任務或所獲得的成就;
三、現起──它呈現於禪修者體驗的方式;
四、近因──它直接依靠的近緣。

心,特相是識別目標。

作用,是作為諸心所的前導者,因為它領導諸心所,也時常由它們陪伴。

現起,是呈現於禪修者體驗里為一個相續不斷的過程。

近因,是名、色(精神、物質),因為心不能不依靠心所與色法界單獨生起。

心有多種呈現方式,但都有同一個相:識別目標。

儘管如此,《阿毗達摩論》把它們分別為許多種類,即八十九種心。

我們一般所認為的意識,實際上是一連串剎那生滅的心,極迅速界相續生、滅,以致我們不能察覺它們是個別不同的心。

一心識剎那是指一心從生至滅的時間。

在同一心識剎那裡,只有一心可以存在,絕不可能有二心共存。

根據《論藏》,在一秒鐘或一眨眼間裡,已有上十億個心識剎那。

所以一心識剎那是非常短的時間。

因此若要如實地分析既迅捷且微細的心,禪修者就必須有足夠強的定力。

《阿毗達摩論》不單只把心分門別類,更重要的是呈現它們為一個緊密相互交織的整體。

心共有四界。

前三個是世間界:欲界、色界、無色界;第四界是出世間界。

心可依界而分為四大類:欲界心、色界心、無色界心、出世間心。

欲界心——欲此字的意義包含:十一界,即:四個惡道、人間、六個欲界天。
欲(kāma)字的意義包含:
一、能欲,即渴望享受欲樂;
二、所欲,即顏色、聲音、氣味、味道、觸覺五欲的對象。
欲地(kāma-bhūmi)是欲生存地;包括十一界,即:四惡道、人間與六欲界天。
欲界心包括一切主要出現於欲地之心,它們也能夠在其他地裡生起。

色界心——是屬於名為色禪的禪那心。
色禪是通過專注於色法目標而得,例如:界遍、白遍、身體的部分等;色禪也即因此而得其名。
這些目標是培育禪那的基礎。
依靠這類目標而證得的廣大心即稱為色界心。

無色界心——名為無色禪的禪那心。
在修習禪定以獲得超越色禪的無色禪時,禪修者必須棄除一切與色法有關的目標,而專注於無色法目標,例如:無邊虛空等等。
依靠這類目標而證得的廣大心即稱為無色界心。

出世間心:超越有為法的是無為界,即:涅槃;而緣取涅槃的心即是出世間心。

欲界心共包括54種,按照這些心的本性來分,可分為四種:
善、
不善、
果報、
唯作。

善心是與善的因──無貪、無嗔及無貪、無嗔、無癡(慧)相應的心。
這類心在精神上是健全的,在道德上是無可指責的及會帶來愉悅的果報。
善心與不善心兩者是「業」。


不善心是與不善的因──痴,貪與痴、嗔與痴──相應的心。
這類心稱為不善是因為它們在精神上不健全,在道德上應受指責及會帶來痛苦的果報。


果報心──緣於業成熟而生起的心。
這類心組成有別於前兩種的第三種心;它包括善業、不善業的果報。
業是與善心或不善心相應的思心所;其果報是其它體驗成熟的業的心。


唯作心。
它雖涉及心識活動,但此活動並沒有造業,因此不能產生出果報。
果報心與唯作心兩者皆非善非不善。
它們被歸列為「無記」、「不定」,意即此心不由善與不善兩面而定。


五十四種欲界心十二種不善心——八種貪根心:
1.悅俱邪見相應無行心。
2.悅俱邪見相應有行心。
3.悅俱邪見不相應無行心。
4.悅俱邪見不相應有行心。
5.捨俱邪見相應無行心。
6.捨俱邪見相應有行心。
7.捨俱邪見不相應無行心。
8.捨俱邪見不相應有行心。

二種嗔根心:
1.憂俱嗔恚相應無行
2.憂俱嗔恚相應有行。
二種痴根心:
1.捨俱疑相應
2.捨俱掉舉相應。


說明:在分析不善心時,《阿毗達摩論》前先依最顯著的「根」把它們分類;在此的三不善根是貪、嗔、痴。
根據阿毗達摩,貪、嗔是不共存的:它們不能共存於同一心。
由此,以貪作為根的心名為「貪根心」;這類心共有八個。
以嗔作為根的心名為「嗔根心」;這類心共有兩個。
作為第三的不善根的痴心所,存在於每一個不善心裡。
由此貪根心、嗔根心裡也都有痴,作為潛在的根。
巴利文lobha(貪)包括一切不同程度的貪,從極強的慾望或貪婪,至極其微細的喜愛或執著。


依據三個成對的原則,貪根心可分為八種。

第一是視與其相應的「受」是悅受或捨受;


第二是視其心是否與邪見相應;


第三是視其心是有行或無行。

從這三個因素所變化出來的心一共有八種。

悅俱——巴利文somanassa源自su(愉悅)與manas(意);因此直譯其義則是「愉悅的」。
悅是一種感受,專指心的樂受。
此受與這種心「俱行」是因為它與心不可分離界交織在一起,有如二河的水會合的後,融為一體而不能分別。
有四種貪根心為悅俱,另外四種貪根心則是捨俱。

捨俱——代表殊勝的捨心或平等心即不會受到不平等或偏愛動搖的心。
它以中庸的方式感受目標。
捨受也稱不苦不樂受。

邪見相應:依悅受、捨受把貪根心分為兩類的後,那些心又可依據是否與邪見相應再分類。
與貪根心俱行的邪見,是不正確的深信、信仰、意見、觀念。
這邪見可以提供此心理論上的肯定,因而加強它的執著;或者這邪見也可以成為執著的對象。
邪見一共與四種心相應:兩個悅俱,另兩個捨俱。
另外四種貪根心則是邪見不相應;這種心的貪在執行其作用時並沒有受到邪見的肯定。


無行——第三個原則是有沒有受到慫恿。
沒有受到煽動而自動生起的心稱為「無行」;
有受到慫恿或以某種方法刺激,而後才生起的心稱為「有行」。
慫恿、煽動、激起。
這慫恿可以是來自他人或自己;可以是身、語、意的慫恿。
當他人通過行動煽動我們生起某心或進而依該心行動時,該煽動即是屬於「身」。
當他人採用命令或煽動的方法時,它即是屬於「語」。
當我們通過思慮或意志壓制內心的抗拒,而刻意激起某種心時,它即是屬於「意」。
貪根心裡有四種是無行心;另四種是有行心。
《阿毗達摩論》裡分析的第二種不善心是嗔根心;此根是三不善根的第二根。
此心共有兩種,之間的差異只在於無行或有行。

嗔根心只能與一種感受同生,即:憂受。
再者,跟貪根心不一樣的是,嗔根心並不會與邪見相應界生起。
雖然邪見能鼓動發怒,但邪見不能與嗔恚同時在同一心裡生起;而只能在不同的時候,於不同的心裡生起。
與嗔根心俱行的感受是憂受(心的苦受)。
此受只與嗔根心俱行,而這類心也必定與此受俱行。
由此「憂」或「心的苦受」永遠是不善的。


厭惡包括了各種程度的反感,從最強烈的暴怒,至極微細的煩躁。
嗔恚或厭惡的意義是反擊,顯示它是心反抗、排斥、毀滅的態度。
雖然憂受與嗔恚時常都相應俱行,但應明了它們的間相異的素質。
憂是體驗不好的感受;嗔恚是心厭惡或煩躁的態度。

痴根心純粹涉及痴,缺少貪、嗔二不善根的不善心。
愚癡會導致貪或嗔也隨的生起。
儘管貪根和嗔根心裡也有痴,但它在其中的作用是次要的。
在這兩種不善心,痴是唯一的不善根,因此它們被列為痴根心。
痴最為顯著的心有兩種:
1.與疑相應
2.與掉舉相應。
兩種痴根心俱行的感受是捨受。
與此疑相應的心是第一種痴根心。
掉舉:心不平靜、心散亂、心煩躁;而受此掉舉困擾的心是第二種痴根心。


十八無因心——七不善果報心:
(一)眼識捨俱。
(二)耳識捨俱。
(三)鼻識捨俱。
(四)舌識捨俱。
(五)身識苦俱。
(六)領受捨俱。
(七)推度捨俱。
此七種心名為不善果報心。
八善果報心:
(八)眼識捨俱。
(九)耳識捨俱。
(十)鼻識捨俱。
(十一)舌識捨俱。
(十二)身識樂俱。
(十三)領受捨俱。
(十四)推度悅俱。
(十五)推度捨俱。
三無因唯作心:
(十六)捨俱五門轉向心。
(十七)捨俱意門轉向心。
(十八)悅俱阿拉漢生笑心。


說明:巴利文ahetuka意為無因,代表沒有稱為根或因心所的心。
這類心一共有十八種;它們沒有任何貪、嗔、癡不善因,也沒有任何無貪、無嗔、無癡三美因。
由於「因」是幫助心穩定的因素,所以無因心比有因心較弱。
屬於這類的十八心可分為三組:
不善果報心。
善果報心。
唯作心。
第一組無因心包含了七種不善業的果報心。
這些心本身並非不善;在業力方面它們是無記的。
眼識:眼識依靠眼淨色而生起。
耳識:耳識依靠耳淨色而生起。
鼻識:鼻識依靠鼻淨色而生起。
舌識:舌識依靠舌淨色而生起。
身識:身識依靠身淨色而生起。

眼識——看
耳識——聽聲音
鼻識——嗅氣味
舌識——嚐味道
身識——感受觸覺

依靠各別的淨色而生起;它們的作用也只是純粹識知各自的目標。


領受心——當目標撞擊五根門之一,例如:顏色撞擊眼根時,先生起的是令心轉向該目標的心。
隨後生起的是看該顏色的眼識;這「看」的動作只維持一個心識剎那。
緊接而起的是「領受」眼識剛看過的目標的心。
這即是領受心。


推度心——這是另一個無因果報心;它緊隨領受心的後生起。
其作用是推度或檢查剛受到五識與領受心識別的目標。
領受心與推度心只在五門心路過程裡生起。
八善果報無因心是善業的果報。
這組的其中七種心與不善果報心相符。
不善果報心因不可喜所緣而生起;反的善果報心則因可喜或極可喜所緣而生起。
這組的前四心與前一組的一樣,同是捨俱。然而,由於身根的目標的撞擊力強,所以與善果報身識相應的感受是樂受。
在善果報無因心當中,還包括了一個在不善果報心裡找不到相符的心,此心即是「悅俱推度心」。
由不善業產生的推度心永遠是捨俱的;反的,由善業產生的推度心則有兩種:
1.中捨可喜所緣生起的捨俱推度心;
2.極可喜所緣生起的悅俱推度心。
由此,與前一組七種心不一樣,這組擁有八種心。
剩餘的三種無因心並非果報;它們是屬於「唯作」,意即只是實行其作用,而與業毫無關係。
這種心並不造業,也不是業的果報。
當外在目標撞擊五根門的一,在相符的五識(如:眼識)生起的前,另一心必須先生起,該心即是五門轉向心;其作用是轉向呈現於五根門的一的目標。
此心並沒有看、聽、嗅、嘗、觸該目標;它純粹只是轉向該目標,以使五識的一能夠隨後生起。


意門轉向心:這種心能夠生起於五門心路過程或意門心路過程。
在這兩種心路過程裡,它實行個別不同的作用。
當它在五門心路過程裡生起時,它稱為「確定心」;其作用是確定或鑑別五識的一剛識知的目標。
在五門心路過程裡,它隨推度心的後生起;在推度心檢查該目標的後,它再鑑別。
在意門心路過程裡,此心則實行另一種作用,即:轉向呈現於意門的目標。
當它扮演這角色時則名為「意門轉向心」。


生笑心:這是阿拉漢專有的心。
其作用是致使阿拉漢對欲界的事物微笑。
根據《阿毗達摩論》,能令阿拉漢微笑的心有五種,即:四個悅俱欲界唯作心以及在此提到的無因生笑心。


除了十二不善心與十八無因心,美心包括其餘一切心。
這類心稱為美是因為它與美心所相應。
「美」的涵義比「善」更為廣泛。
美心不單只包括一切善心,也包括了擁有美心所的果報心與唯作心。
後兩類心並非善心,而是無記心。
屬於美心的有廿四欲界心以及一切色界心、無色界心、出世間心。

二十四種欲界美心:
1.悅俱智相應無行心。
2.悅俱智相應有行心。
3.悅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4.悅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5.捨俱智相應無行心。
6.捨俱智相應有行心。
7.捨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8.捨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這八種名為有因欲界善心。

9.悅俱智相應無行心。
10.悅俱智相應有行心。
11.悅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12.悅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13.捨俱智相應無行心。
14.捨俱智相應有行心。
15.捨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16.捨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這八種名為有因欲界果報心。

17.悅俱智相應無行心。
18.悅俱智相應有行心。
19.悅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20.悅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21.捨俱智相應無行心。
22.捨俱智相應有行心。
23.捨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24.捨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這八種名為有因欲界唯作心。

智相應:智能夠如實知見諸法。
與智相應的心的智是指「慧心所」,亦即是「無癡因」或「無癡根」。
智不相應的心缺少此慧心所,但並沒有隻屬於不善心的無明或痴。
無行:根據巴利註釋,人們會自動自發界行善的原因是身心健全、有良好的食物、適合的氣侯等以及由於在過去有造過類似的業。
而有行的慫恿,則可以來自他人或自己本身。
所有四種智相應善心都有三善因;四智不相應心則只有無貪與無嗔,而沒有無癡。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為證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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