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使館警衛隊(英語:Marine Corps Embassy Security Group),前稱海軍陸戰隊衛兵營(Marine Security Guard Battalion),是美國海軍陸戰隊一支營級的部隊,隊員稱作「海軍陸戰隊衛兵」(Marine Security Guard)。
美國首次正式、永久地指定海軍陸戰隊作為使館警衛的歷史則始於1946年的《外交機構法》(Foreign Service Act),法案中授權美國海軍部長可應國務卿要求,派出陸戰隊員擔任駐外機構的保安隊,並接受美國駐該處的高級外交官監督、管理。1948年12月15日簽署了第一份有關陸戰隊員派外相關規定的協議備忘錄(英語:Memorandum of Agreement)。首批海軍陸戰隊員在國務院外交人員學院(英語:Foreign Service Institute)受訓後,於1949年初派赴摩洛哥丹吉爾和泰國曼谷。1954年11月起初級訓練項目交由海軍陸戰隊自行執行。之後1946年份的外交機構法被美國法典第10卷(英語:Title 10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第5983章取代,最新的一份備忘錄則於2008年8月出爐。
目前陸戰隊使館警衛隊為數約1,000人,派駐地點約150個,亦稱「分遣處」("detachments"),劃分為9個地區警衛司令部,轄區分布可達全球135個國家、18個時區,包括了其在維吉尼亞州匡提科基地(英語:Marine Corps Base Quantico)的隊部。匡提科的隊部連和海軍陸戰隊衛兵學校共有100人,提供行政、後勤、法律、培訓及教育支援。現有的9個連由一中校指揮,每個分遣處由一名參謀士官負責指揮,出任者的軍階通常介於上士至一等士官長之間,職稱為「陸戰隊分遣處司令」(Marine Detachment Commander),是少數帶有「司令」兩字的陸戰隊士官職稱。分遣處司令一般需服滿2個役期,每期18個月,婚姻狀態可為已婚(但下屬隊員需為單身)。每個分遣隊的規模至少需有5名隊員、一名司令,使得駐在館處隨時有人守崗,同時使每個隊員可以進行慣例訓練、內部管理或是獲得放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