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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死亡救濟金 立院三讀通過
2015-12-11 經濟日報
記者何孟奎╱即時報導
為因應少子化,以及減少因生產產生的醫療糾紛,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明訂衛福部應設生產事故救濟基金,由政府編列預算及菸捐支應,三讀後將比照現行試辦計畫,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新台幣200萬元。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明定,孕婦若難產死亡,或胎兒及新生兒因難產死亡或殘障,將有死亡給付與重大傷害給付等救濟措施,新法雖未明定救濟金額,不過依據衛福部現行的「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孕婦難產死亡最高給200萬元、胎兒及新生兒死亡則補償30萬元、極重度障礙最高150萬元、重度130萬元、中度110萬元。
救濟金額來自衛福部成立的基金,來源包括政府預算、菸捐等收入。生產事故救濟必須與生產有因果關係才救濟,若是重大先天畸形、未滿33周早產所致胎兒死亡,不予救濟,且救濟與賠償只能二擇一,已經提訴訟要求醫院賠償,就不能申請救濟,救濟給付後提民事或刑事訴訟,主管機關也可要求返還。
為鼓勵生產,降低少子化以及因生產而產生的醫療糾紛問題,衛福部在2012年推出「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當發生生產事故時,馬上就能獲得救濟金,截至去年底共有174件案件獲得補助,產科的糾紛案件也下降70%,試辦3年成效良好。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1/137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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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例通過對於婦產科醫師人力有正面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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