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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設攤圍用 要課房屋稅
2016-10-19 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稅捐機關表示,騎樓免徵房屋稅,是以是否供公共通行為主要考量,房屋的騎樓若是供公共通行使用,依規定得免徵房屋稅,但如果供營業人設攤或封閉圍用,則必須課徵房屋稅。
近年房價高漲,尤其都會地區更是寸土寸金,稅捐機關表示,時常有民眾為了增加房屋的使用空間,將自家的騎樓裝設鐵門、堆放物品及封閉圍用的情形,或是將騎樓房屋供設攤營業使用,擺放與營業不可分離的生財器具,且主張騎樓僅有部分時間供營業用,因此應減免其房屋稅。
稅捐機關說明,只要自家騎樓有妨礙公共通行的行為,無論時間是全天或半天,均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免稅條件,應按實際使用面積核課房屋稅,例如餐飲業者將餐桌椅擺放在騎樓供顧客使用,或是娛樂商家將遊戲機擺放在騎樓等,皆不符合房屋稅減免規定。
另外,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者,除了可減免房屋稅,還有地價稅,但二者減免規定不同,房屋稅是按照騎樓面積免徵,而地價稅除了考量騎樓面積外,還要依地上建物的樓層數比例計算減徵地價稅。
舉例來說,一般常誤認騎樓是登記在一樓房屋所有權狀,所以只有一樓可以減徵地價稅,事實上騎樓部分的土地是由整棟樓房的人持分共有,因此二樓以上住戶一樣可以減徵地價稅。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243/2032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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