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歷經多年的籌劃,高雄市客家文物館終於在87年11月落成啟用,這是高雄市二十多萬客籍人士的『新厝』,也是台灣地區首座針對客家族群為服務對象而成立的文物館,意義深遠。
高雄市客籍人士遍佈全市各角落,約佔全市人口七分之一,尤以三民區義民廟一帶,聚落成社區,每年農曆七月二十日的義民廟普渡,更是全市客籍人士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慶之一,頗具民俗特色。
高市客籍人士主要來自桃竹苗、東勢、美濃及屏東等地區,分別組有同鄉會,他們在各行各業中都能嶄露頭角,成就傑出
貳、興建沿革-高雄市客屬人士為數眾多,在各行各業都有傑出表現,惟一直沒有固定活動場所、且客家物亦無適當場所可資保存,為發客家精神並傳承其優良傳統文化,高雄客屬熱心人士,乃倡議興建『高雄市客家文物館』。
在前任高雄市長吳敦義支持之下,多次商議、勘查、擇定三民二號公園為興建地點,興建具有客家特色三合院一棟,地面一層五OO坪,地下一層三OO坪,做為展示客家文物及活動場所,建築費新台幣七仟餘萬元,全數由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分年編列預算支應,從此理想成真,客屬人士莫不感佩。
硬體工程於八十六年十一月三日正式開工,至八十七年十月完工,並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行落成典禮,同時開放參觀。
參、文物館興建過程
這座文物館為客家傳統三合院的兩層建築,地上一層500坪、地下一層300坪、鋼筋混凝土構造,於86年11月動工,一年的施工期間,材料與工匠均由建築師及承攬廠商特別挑選,總工程費新台幣6588萬餘元。
肆、客家文物展示
為凸顯客家文物的特色,本館除硬體採客家建築風格外,館內並規劃有展示廳,包括客家寢具、廚具、服飾、農耕、漁撈用品、古老照片等。自開館以來,經常有學校及幼稚園帶領學生及幼童前往參觀,有助於學童瞭解客家傳統文化之美。
伍、制定客家文化事務自治條例
為推動市民直接參與市政規劃決策,並結合民間資源,市府依地方自治的精神制定『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設置自治條例』,業經議會審議通過。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目前已進入遴選董監事的階段。成立後,基金會將負責推展館內各項有關活動。
陸、編列客家文化基金
為有效利用這座文物館來推動客家事務,謝市長曾允諾分兩個年度編列3000萬元,作為客家文化基金,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已編列1500萬元,以其孳息作為未來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辦理客家母語、美食、歌謠、舞蹈及傳統技藝等教學研習及編纂客家族群史,民政局並每年編列600萬元協助推展客家事務。
柒、勾勒客家文物村的願景
客家文物館面對同盟路,位於三民區二號公園內,短期內文物館將利用民間資源,配合公園整體景觀,結合其他族群舉辦各項活動,將二號公園營造成客家文物村。長遠目標,則希望聯結一、二號公園、市立美術館、中華藝術學校等鄰近設施,使之成為一個觀光帶,進而吸引國內外人士前來參觀,發揚特有客家文化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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