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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探討] 重病臥床太痛苦 醫護:寧願把錢拿去環歐再安樂死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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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3 09:52: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重病臥床太痛苦 醫護:寧願把錢拿去環歐再安樂死


家人重病臥床,放手就等於不孝嗎?日前一名網友則在《批踢踢》貼文表示,指出自己身為醫療救護人員,看過太多病人在面對重大疾病時的苦痛,有時好不容易病人可以平靜死去,卻又因為家屬的執念而被救回來。他直白地表示如果將來自己也患有重病,他會選擇把醫療費拿去環遊歐洲再到瑞士安樂死,避免沒有尊嚴的活著。

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2016年台灣共有1萬6千多名患者長期依賴呼吸器維生,醫療支出更高達120億元。許多家屬因為無法放手,選擇讓病人撐到最後一刻,但卻對病人造成更大痛苦。

一名在第一線從事救護的醫護人員就在《批踢踢》上表示,自己在醫療現場看過太多飽受種病折磨的病人,不論是洗腎、插鼻胃管,或是糖尿病造成末端肢體壞死,患者不僅必須忍受痛苦,還要沒有尊嚴地被綁在病床上。不僅如此,有些長年臥床的病人好不容易要走了,卻又在最後一刻被救回來,只因為家屬不希望病人離去。

他提到照顧一個病人每個月醫療耗材至少45萬起跳,還要加上家屬耗費的心力,他表示如果以後自己也患有重症需要長期依賴外在器材維生的話,他寧可把醫療費拿來環遊歐洲一趟,最後再到瑞士安樂死。

不少網友看完後表示贊同,認為應該尊重每個人自主決定死亡的權利,並表示在苦痛中死去才是不得善終。另外有網友則回應指出,安樂死與無效醫療應分開討論避免混淆。他表示無效醫療的定義為「透過積極醫療手段,改善其生命尊嚴或生活品質之機會渺茫」,目前許多國家都有相關規定,但安樂死則關注病患主觀感受讓病患有機會自主選擇離去,而涉及生命權與自主選擇權討論。

目前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等國皆有安樂死相關辦法,在荷蘭如果要執行安樂死,必須先經由病患自主意願且經由醫生開立證明,確認病患正處於「不能減輕」和「不能忍受」的痛苦中,雙方達成共識才能執行。而在比利時,近幾年則將安樂死對象擴增至未成年人,但必須符合嚴格要件才能執行。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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