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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R56 於 2017-8-3 15:37 編輯
驛動的心 發表於 2017-8-3 06:17
論壇從未禁止會員有分身帳號,只要帳號無違規,都有發言權,閣下將會員帳號逐一點名,已經有對會員人身攻擊 ...
個人將相關客觀資訊充份揭露,無意阻卻各帳號發言權利,當事人不舒服可以理解,事實上也只有當事人1人會不舒服。但願意承擔來自各方的批評,是發帖導引早言明在先,也是當事人大量重複註冊時早晚要自行面對承擔被公開揭露的因果。
猶如中國鄉民歡迎在版上自由發表親中見解相互交流,但惡意隱藏身份發表反串言論,自有公開舉證揭露的必要。因此個人具體舉證揭露其分身身份無關其言論之政治傾向,也不宜與毫無實據憑空指摘、羞辱漫罵、惡意批評的「人身攻擊」相提並論。
即便當事人的慣用語以分身帳號數度指稱(包括對本人);「你是懂中文的綠色日本人、你們綠色日本人、藍色紅色是華人.....綠色可有不少懂中文取中文名字的日本裔難民等…」,個人也不曾因此指控其分化台灣藍綠族群、亂扣他人意識形態語言等違反版規情事,便足以證明政治立場言論並非癥結所在。否則依此情節,論壇仍保有刪除帳號的權力。
個人逐一「具體舉證」6個帳號間的相關性,相較近20個分身帳號(10幾個已有具體連結事證)而言,也僅是小巫見大巫,影響所及也只有當事人1人而已。
基於當時人在數位電腦區提供中國簡體版軟體供下載,雖有鄉民提醒: 「大陸研發的軟體還是小心安裝!!!」但也有鄉民指稱;「沒有病毒木馬....」。但是若分身帳號曾經過舉證揭露過程,這類誆稱無病毒木馬的作為自會因忌憚而收斂,自然也輪不到我逐一揭發。但未經此揭露過程,個人雖心知肚明但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不知情鄉民知的權益受損,更遑論下載軟體是否真有病毒木馬?
論壇會員該受保護的是毫無實據憑空指控、羞辱漫罵的「人身攻擊」,但被據實舉證的揭露則不宜也受到保護,包括合法的重複註冊情事。
相反地,論壇會員依具體事實公開揭露的言論,此發言權利則應受到保障不宜受到限縮。對當事人隱藏身份的揭露,本就難以與發帖主題內容(養網軍收購帳號)完全相關,僅能說個人以擦邊球方式借題發揮罷了。
權利和義務的平衡點拿捏確實不易,還望版管對依客觀資訊具體舉證公開揭露的言論能稍加容忍,略微權衡調整論壇會員「據實公開揭露質疑的權利」和「據實公開被揭露質疑的義務」兩者間的天平。
尚祈版管諒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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