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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慈善文化層次
中國古代對於人生價值的衡量,有“三不朽”的說法: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套用這種說法,道教慈善文化也可粗略分為兩個層次。對於整個國家人民帶來福利,是高層次;對於具體的個人和團體帶來福利,是低層次。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是是高層次,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是是低層次。
需要說明的是,這裏的高低,只是“便宜說法”,只是指物件廣狹和精神物質的區別,並沒有價值上的高低之分。汶川地震,大量的是金錢和物質的支援,也要不少心理上的治療和幫助;有的企業捐款上億,固然值得尊敬和欽佩,但是一個殘疾孩子、一個老年乞丐把乞討的收入投入捐款箱,更加讓人心頭一顫,感動得流淚;這兩者是無法比較高低的。這裏倒要用上久違的《毛主席語錄》了,《紀念白求恩》結尾說“一個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這點精神,就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從事道教慈善文化,也應該秉持“這點精神”。丘處機不遠萬里去中亞大雪山覲見成吉思汗,一言止殺,救了多少生靈,固然是大慈善;作為道教信仰者、一個普通人、一個老百姓,只要做力所能及、給他人帶來福利的事,同樣也是實踐了慈善文化。我們現在宣導和踐行道教慈善文化,必須從高低兩個層次同時考慮和著手,不可偏廢。當然方便踐行和容易見效,可以從低層次做起。
來源:中國道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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