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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法官裁定 咖啡必須標示致癌警語
美國洛杉磯法官裁定,星巴克和其他咖啡店必須在加州販售的咖啡產品上標示癌症警語。
法院文件指出,高等法院法官博勒(Elihu Berle)29日在擬訂判決中表示,星巴克和其他業者未能證明烘焙咖啡時產生的一項化學物質威脅不顯著。
該案中,星巴克和其他約90家被告業者必須在4月10日前提出異議。根據法律文件,其他被告包括綠山咖啡、JM斯馬克公司、Kraft Foods Global等。
星巴克、Dunkin Donuts等業者暫時尚未回應。
法院文件指出,加州的非營利組織「毒物教育和研究諮詢委員會」(CERT)2010年先對星巴克等業者提告,控訴其未提供警語告知消費者,店家販售的咖啡中含有高濃度有毒致癌物丙烯醯胺(acrylamide)。
CERT表示,自從加州法律將丙烯醯胺列為致癌物質後,咖啡業者必須標示警語,警告數百萬計喝咖啡的加州民眾。
在第一階段的審理中,星巴克和其他被告未能證明咖啡中的丙烯醯胺沒有「顯著風險程度」。第二階段的審理結果29日公布,這些企業試圖證實,丙烯醯胺有另一種可接受的顯著風險程度,消費者終生喝咖啡也不會超出此風險。
博勒法官判定,這些公司無法證實有這種可接受程度的風險,因此產品必須標示含有丙烯醯胺的警語。
聯合報 聯合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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