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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也很奇怪
真正做壞事的人不去怪
卻去怪一些中間的
或是沒有做好事的人
例如有通緝犯或是交通違規者、疑似吸毒酒駕者
警察追緝
出了事情
開始有聲音檢討警察不該追
檢討警察危急用路人安全
壞人逃逸或是開車撞警察
警察開槍還擊
有聲音說警察要打手打腳!
不可以打致命部位
路上看到有人倒在路邊
一些路人沒有去幫忙或是只有打電話找119
開始怪路人冷漠
卻不去想冷漠是因為被誤會因此要賠錢跑法院
或是有詐騙集團用這種方法騙錢
真正該怪的不該是路人甲乙
而是詐騙集團或是誤會路人是肇事者的那些人
但是卻有人怪罪路人,沒愛心冷漠!!
八仙塵暴事件
家屬不先找呂忠吉
卻先找台灣2300萬民眾要錢
卻去找八仙樂園要錢
這不是本末倒置
就算大家都沒有錯
活動負責人總該負責吧
哪有不找負責人要錢
卻找全台灣人要錢的道理?
台灣人做錯了甚麼?
要幫忙出去玩的人的那些費用?
就算受傷者很可憐
也該找企業愛心贊助或是慈濟等團體
怎麼找到台灣人身上了?
何況活動負責人說
不知道會有任何危險
但卻脫產 名下沒有財產?
真的沒有任何危險! 他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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