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2016-2-26最後登錄2025-10-12主題查看積分17620閱讀權限130文章43892相冊0日誌0
 
    
 
            狀態︰
離線   | 
| 侮辱是否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責任? 
 (1)公然侮辱「侵權的權利是否限制在財產權」,或是前提是必須構成刑事責任,始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基礎?
 (2)公然侮辱的侵權行為的「不法侵害」,是否應以「侵犯財產權利外」的法定構成要件為基礎?而不是以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外,再單獨成立侵權行為賠償要件。
 (3)侵權行為要件是針對「個人及單獨成立為之」,與公然侮辱係結合他人為要件上,顯然法律構成要件上還有相當討論餘地,而不能在法律權利保護要件上直接實現的,而忽略言論自由在某些類型或層面的界限。/ 方承志
 
 ........................................................................................................
 
 名譽侵權的事實,是指行為人從事了法律所禁止的有損他人人格、名譽的行為而給被害人帶來了名譽方面的損害。
 
 來源:台灣法律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