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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鬆身心:採取自然舒適的坐姿,身體放鬆,雙手垂下放大腿上,腳部平放地上。閉上眼睛,眼球不要用力,身體靠往椅背。讓臉部肌肉放鬆,然後,慢慢往下移,放鬆肩膀、雙手、大腿,最後是小腹,以至身體全部放鬆。心中不存任何念頭,輕輕注意呼吸,但不刻意控制呼吸,只是享受這種很舒暢的感覺。
(二)統一身心:當身體的感覺不再構成內心的負擔,只是知道身體的存在,但不在乎身體所引起的反應;對於周圍環境感到很親切、和諧,如同與整個宇宙合而為一。這時候,自我中心仍然存在,唯有進一步放下身心,才能達到無我的境界。
(三)放下身心:放下並非放棄,身體、念頭依然存在,正常運作,只是不再執著自我中心。這是從修行的經驗上,逐步漸修而進入的無我境界,與觀念上的無我不大相同。現代人往往追求速成效果,希望能從知識及觀念上的認知,達到頓悟、開悟。
《楞嚴經》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該教的 不教。不該教的 亂教一通
佛陀說,享受於 身心放鬆 所帶來的舒適感,這仍然是法塵分別影事
若要達到無我, 就必須「棄生滅,守於真常」
《楞嚴經》
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塵根識心 應時銷落...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禪修的重點 應該是學習如何「棄生滅,守真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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