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負責任;不是怪誰害你!】
不論做任何事情,得到最後結果,
自己必須去承擔責任。
不要得到的結局,不是你想要的結果,
就怪東、怪西、怪別人害你。
事情最後決定的人,一定是自己,
並沒有人「強迫你」,一定要這樣子做,
只有少數人最後決定,非為己願!
比如:有人被騙錢,雖然對方居心叵測,
不該耍陰的,來騙你投資詐財。
當初如果自己「不貪心」,怎麼會損失錢財呢?
有的人婚姻失敗,後悔當初認識無緣人,因為,婚姻不圓滿結局,恨怨無法放下。
為何不想想當初家人、朋友或許勸你,
他(她)並不適合你,是你自己執意,要嫁(娶)他。
結婚後個性不合,或因為外遇分開了,
才後悔莫及、自己遇人不淑。
很多事情的發生,
雖然不是單方面,是雙方面造成,
要怪自己,當初錯誤決定,
才會造成,今天的遭遇結果?
人要活在當下,過去的事,就放下吧!
要把握現在,往光明面去看。
多充實自己、改變自己,
不是活在過去,不愉快追憶中,
這對事情,永遠於事無補!
愛自己,
就是要「做對的事情」,
改變不好習慣,多做好事,
利人就是利己,才會有亮麗美好人生~
文:善法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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