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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州廳
類別:古蹟 級別:國定古蹟 種類:衙署
現況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登錄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清末臺灣設省,巡撫劉銘傳探勘全臺後,於光緒15(1889)年決定在橋仔頭(雅作橋孜圖)興建省城作為臺灣府治所在,後因經費不繼而停工,但已完成局部坐北朝南的城池及官署建築物。日治時期臺中因腹地寬廣逐漸發展而取代彰化地位。明治33(1900)年公告了全臺第一份都市計畫《臺中市區改正圖》, 參採總督府英籍顧問巴爾頓的(W.K.Burton)建議,重新整治河流與規劃市街,將原清代南北向的都市軸線改為與南北軸成45度角的斜向,使各方向街屋均能平均接受日照,從物理環境的科學角度達到改善都市公共衛生的目標。新建州廳仍設在原市中心官署位置,由總督府技士森山松之助仿歐洲巴洛克式的華麗建築樣式設計,自大正元(1912)年開始逐第分年興建施工,至今本區尚有清代考棚遺跡殘存。凡此皆為探究臺中市都市發展歷史變遷的重要依據,具有高度歷史、藝術及科學價值。
(二)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臺中州廳是森山松之助MatsunosukeMoriyama,1869~1949)任職於總督府營繕課技師期間的代表作之一。森山松之助自1910(明治43)年擔任營繕課技師到1921年返回日本為止,在臺主持或參與的公共建築工程有數十件之多,包括臺北水源地水道唧筒室(1908年,臺北市自來水博物館);基隆、臺中、臺南等地郵便局(1909年,均已拆除);總督官邸改建(1912年,臺北賓館);臺南地方法院(1912年);專賣局(1913~1922年,菸酒公賣局);臺中州廳(1913年、臺中市政府)、臺北州廳(1915年,監察院)、臺南州廳(1916年,臺灣文學館)及臺灣總督府遞信局(1921~1924年,國史館)等。臺中州廳矗立於主要道路十字口,與市役所、臺灣銀行和郵便局共構成臺中州權力核心。森山松之助引入西方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ism)的建築風格與裝飾藝術,在建築外觀上強調形式主義,而在內部裝飾上則講究華麗風範。將殖民地統治者威權需求,完全融入在建築表現中,形成一種頗具個人特色的型式,對臺灣近代建築之發展有極大影響。
(三)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北、中、南三座廳同時設計,雖其配置型態、使用功能、建築形式、結構系統及構造材料等自然有許多相近,但卻能在不同地點藉由設計手法,使個廳舍風格各具特色,展現對西方歷史樣式建築語彙的熟練運用。
(四)具重要、保存完整並為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臺中州廳與臺北州廳、臺南州廳為當時日治時期的一等廳舍,屬於日治時期總督府土木局營繕課所主導的「永久性廳舍」營造工程,均由森山松之助於大正元(1912)年間設計完成。建築工程自大正元(1912)年動工,迄昭和9(1934)年始奠定現今規模,範圍包括第一階段興築的主棟、南側附屬廳舍、北側附屬廳舍,以及第二階段增建的後側會議廳棟等。且在二戰期間所幸未遭受破壞,除北側附屬廳舍改建外,其餘廳舍均採原樣修復,各階段營建成果得以原貌保存。具重要、保存完整成為日治初期參採西方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近代之建築典範。
簡介: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於1920年重新劃分台灣地方行政轄區,在中部地區設置臺中州,管轄臺中市、大屯郡、豐原郡、東勢郡、大甲郡、彰化郡、員林郡、北斗郡、南投郡、能高郡、新高郡與竹山郡等,即今臺中市,彰化縣與南投縣之範圍。臺中市由於係州治所在,機關林立,人口聚集,成為中部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
臺中州廳主棟工程在1913年2月12日臺中廳舍舉行招標工程經費為7萬9千圓,由濱田忠吉得標並開始建設。1914年12月15日臺中廳舍第一期工程完工並開始搬移行政部門,第二期工程也接續開始,1915年7月 臺中廳舍二期工程完工,1917年9月臺中廳舍第三期工程總督府土木局正進行設計,1918年3月15日由三河組得標臺中廳舍第三期工程,1919年5月29日 臺中廳舍增建第三期工程完工。並在隨後1920年10月1日施行州制後,臺中廳舍轉變為臺中州廳。至1934年完成現行廳舍的規模。本建築設計採街角型配置,主入口位於轉角,充滿歷史樣式華麗的特色,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戰後建築物作為台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
(臺中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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