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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抓捕綠鬣蜥委外廠商涉嫌造假數量詐領費用 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並擴大偵辦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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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綠鬣蜥委外廠商涉嫌造假數量詐領費用 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並擴大偵辦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日前表示,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委外捕蜂捉蛇、抓捕綠鬣蜥業務,發現委外廠商竟以假報案、假照片的方式製作不實成果,綠鬣蜥則是數量登載大小隻未落實登記,從中詐領農業處契約價金,廠商與縣府技工,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同法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同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遭收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指出,有廠商得標農業處辦理捕蜂捉蛇暨動物救援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標案,明知契約標案採按件計價,每件需捕獲標的物,才計價給付至經費用罄,倘若無捕獲標的物,則不予計價,竟假冒報案人電話通報,再用其他照片製作不實成果紀錄表、統一發票等,詐領契約價金。檢方也發現,涉案廠商雖是不同兩家公司,但都是同一群團隊在運作。

屏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廠商又得標綠鬣蜥追加移除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而縣府技工明知廠商所提報動物數量不實,卻仍舊協助不實填載抽查紀錄,為廠商製作不實請款資料,獲取不法利,共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同法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同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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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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