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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不想跟婆婆住是合法外遇理由嗎?
匯流新聞網/黃 靖芸
2024.12.05 02:11
【黃靖芸專欄】不想跟婆婆住是合法外遇理由嗎? 219
黃靖芸/律師
有位女網友上網發文抨擊自己的前夫,她表示自己跟前夫結婚後就被希望能搬去婆家一起住,讓她覺得很不自在,因此她就在一次機會中選擇外遇,丈夫發現後便提出離婚,而現在的她與交往四年的男友幸福地結婚了,讓她想起之前的那段婚姻讓她感到很不快樂,甚至表示前夫霸占了之前結婚買的共有物品,這樣的行為非常狠心,然而這樣的發文內容也讓不少人對其抨擊,認為外遇者竟然還這麼大言不慚,竟然將不合理的事情直接合理化。
夫妻間如果有任何的問題其實都應該先進行溝通,假如另一半的做事方法有讓你感到不舒服或是不被尊重,都是可以主動向對方表達的,因為兩人是夫妻就表示彼此將會共同地生活,一起為了婚姻而努力,所以有讓你無法接受的部分,就應該要好好討論該怎麼去改善才能讓彼此都能過得更愉快。
而發文的女網友是因為住婆家的問題導致不愉快,如果真的有難以接受,或事讓你感到不自在的地方,其實是可以提出來跟丈夫溝通的,如果丈夫是基於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買房子,不妨可以討論以租屋的方式,這樣的話同樣也可以有自己的家,不用與公婆同住,也不會因為高額房貸造成極大的負擔;但如果在有溝通過的情況下,丈夫仍堅持己見或是沒有去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只是一味地要求妻子要一起住婆家,丈夫這樣的情況就真的不太OK,畢竟夫妻做決定不是只有影響一人,而是會對彼此都有影響,所以在做任何決定前的溝通真的都很重要。
不過讓大家最難以接受的是這位女網友的態度,她以住婆家不自在為由來合理化自己外遇的行為,真的就很難讓人去支持,因為在婚姻中其實夫妻都擔負著對婚姻及另一半的忠誠,因此若是真的無法繼續現階段的婚姻生活,或許可以先直接協議離婚後,再來尋找下一段感情,假如只是因為沒有溝通就選擇外遇,這不只會讓另一半感到非常困惑,同時也會對另一半造成嚴重的傷害,外遇行為基本上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侵害配偶權,被外遇的丈夫實際上是可以向兩人求償的。
此外,就算兩人是在離婚之後,丈夫才發現前妻早已在婚姻內出軌,在這樣的情況下仍是可以向前妻及小王提出賠償要求的喔!因為侵害配偶權的求償時效是從知悉行為的兩年內或是事發的十年內都可以提出,因此就算是在離婚後才發現之前的配偶曾婚內出軌,只要是在時效之內,仍舊是可以向破壞婚姻者求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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