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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張慈恩報導
食藥署指出,藥品過敏的六大前兆為:皮膚出現紅「疹」、口腔出現潰「破」、喉嚨感到疼「痛」、眼睛變「紅」腫、嘴唇「腫」脹、身體出現發「燒」。提醒民眾,如果在用藥後發現這些症狀,尤其是口腔、喉嚨、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現異常,這些可能是過敏反應的前兆。
如果你認為藥品過敏只會打個噴嚏、起個小疹,那可能得多加留意了。藥品過敏反應,可能是輕微的皮疹或是危及生命的過敏。任何人都可能發生藥品過敏,且症狀可能在服藥幾天內發生,有時則在二至三個月才出現。
藥品過敏有6前兆 務必立刻就醫
食藥署指出,藥品過敏的六大前兆為:皮膚出現紅「疹」、口腔出現潰「破」、喉嚨感到疼「痛」、眼睛變「紅」腫、嘴唇「腫」脹、身體出現發「燒」。提醒民眾,如果在用藥後發現這些症狀,尤其是口腔、喉嚨、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現異常,這些可能是過敏反應的前兆。除皮膚的反應外,如果出現心悸、呼吸困難、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噁心、黃疸、或茶色尿也可能是藥品過敏症狀,都是需要立刻就醫的訊號。
藥害救濟給付案例 常見這些藥品類別
食藥署統計1999年至2024年11月的藥害救濟給付案例,常見可疑藥品類別包括抗癲癇藥(Carbamazepine、Phenytoin、Lamotrigine)、抗痛風藥(Allopurinol)、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Diclofenac、Ibuprofen、Mefenamic acid)及抗生素(Rifampin/Isoniazid/Pyrazinamide、Co-trimoxazole及Sulfasalazine)。目前國內針對Carbamazepine及Allopurinol的病人,健保分別有給付終身一次HLA-B*1502及HLA-B*5801基因篩檢,民眾可諮詢醫師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基因檢測,以降低藥品過敏發生風險。
回診告知用藥史 幫助避免嚴重不良反應
食藥署提醒,民眾用藥期間可以保留處方紀錄,如果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處方紀錄等資訊給醫療人員參考;如果曾有藥品過敏史,可請醫療人員協助將其記錄在過敏紀錄卡,就醫時主動出示,避免重複使用到過敏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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