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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 網購殺蟲劑要當心!違法販售最高罰30萬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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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2-1 05:29: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網購殺蟲劑要當心!違法販售最高罰30萬

創新聞/
2025.01.31 20:51
   
【創新聞 記者張溎壕/彰化報導】網購雖然方便,但並非所有商品都能隨意販售!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近期查獲多起違法販售環境用藥案件,提醒民眾若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擅自於網路上刊登廣告或販售殺蟲劑、殺菌劑等產品,最高恐面臨30萬元罰鍰。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統計113年查獲違規件數14件,相較去年度查獲35件已有顯著下降,但仍有部分民眾因違法販售而遭裁罰,最高可被開罰30萬元。環保局呼籲,網購環境用藥務必遵守「3不原則」,避免因小失大。

環保局表示,近年來被罰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三大類型:1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部分民眾未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便於網路上刊登廣告,宣稱產品具有殺蟲或防蟲等效果。

2販售無環境部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有不肖業者販售來路不明、未經環境部核准的產品,甚至偽造「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誤導消費者購買。

3販售從國外攜回的環境用藥:部分民眾將自海外購回、未使用完的環境用藥透過網路販賣,卻未經合法登記,因而違法。

環保局強調,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廣告或販售環境用藥,經查獲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為避免民眾誤觸法規,環保局再次提醒,購買或販售環境用藥應遵守「3不原則」:不刊登:未取得環境用藥販賣許可證,不得在網路刊登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購買來路不明、無環境部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以免買到偽劣產品。

不推薦:不得於網路宣稱環境用藥具殺蟲、防蟲等功效,以免違法。為加強管理,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
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s
://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04)7115655分機114周先生,確保合法購買與使用,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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